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文件
川环办发[2009]92号
各市、州环境保护局:
现将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等三项执法检查的通知》(环办函[2009]555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当地2009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扎实开展重点行业企业、建设项目、造纸行业三项执法检查,并按以下要求报送信息。
一、报送时限和内容。于6月25日前报送重点流域重污染行业企业及重点排污企业、建设项目检查情况报告和汇总表;于9月20日前报送造纸行业检查情况报告和汇总表。
二、报送方式和要求。情况报告要以正式件邮寄,汇总表必须作为报告的附件,报告中引用的数据要与表格的数据一致,表格可登陆www.12369.gov.cn下载。情况报告和汇总表要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至邮箱 scepi@12369.gov.cn <!-- Inject Script Filtered --> 此邮件地址受阻挡spam的自动程序保护,需要激活Javascript功能才能查阅。 。
联系人:朱龙霞 028-86124713、15308201303
附件: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等三项执法检查的通知》(环办函[2009]555号)
二○○九年六月十二日
主题词:环保 重点行业 执法检查 通知
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09年6月12日印发
环办函[2009]555号 关于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等三项执法检查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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