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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中国—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项目2009年度项目实施的通知

2009-07-31 10:18:10  

 


各项目实施单位:

  5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联合国驻华办事处和西班牙驻华使馆联合召开了项目指导委员会会议,总结了中国—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项目(CCPF)2008年度执行情况,并对2009年度项目推进提出要求。

  近期,联合国纽约总部批复了(CCPF)2009年度项目实施计划。为做好2009年度项目相关工作。特通知如下:

  (1)做好2009年度项目资金拨付衔接工作,按照计划要求,及时启动项目实施。

  (2)各单位要于本年度的9月25日、12月25日、以及明年的3月25日、6月25日前向项目办提交项目季度进展报告电子版。(篇幅限2-3页(中英文)),并统一要用附件提供的封面。

  (3)如有各子项目联系人调整变化,及时通知项目办,以保障联系畅通。

  (4)项目实施中遇到具体问题时,请及时与项目办沟通,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此外,为加强宣传,扩大影响,项目办印制了一批项目宣传手册。请及时向项目办索取。

应对气候变化司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二日       


  附件:

  1. 2008年度报告(英)

  2. 项目指导委员会会议纪要(英)

 

  联 系 人: 吴建民       李彦

  联系电话:68501573    68505643

  传    真: 68505643

  电子邮件:wu.jianmin@ccchina.gov.cn  li.yan@ccchin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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