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七彩办〔2009〕30号
七彩云南保护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州市委宣传部、七彩云南保护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环境保护局:
自七彩云南保护行动实施以来,全省各州(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积极响应,在各项实践活动中,涌现出了一批关爱自然、支持环保、从我做起、积极参与七彩云南保护行动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进一步深入开展七彩云南保护行动,以实际行动迎接建国六十周年,按照七彩云南保护行动计划的总体要求和部署,经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省政府七彩云南保护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首届七彩云南保护行动环境保护奖(驰宏锌锗杯)”评选活动。通过评选和表彰,大力弘扬为环境保护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典型单位和个人,进一步引导、调动、发挥社会各界支持和参与七彩云南保护行动的积极性,加快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步伐,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首届七彩云南保护行动环境保护奖”评选活动是一项全社会参与的环保公益性活动,涉及范围广、标准要求高、社会高度关注,也是为全面推进七彩云南保护行动营造良好舆论和社会氛围的重要形式。现将评选活动方案印发你们,望各地、各部门、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组织、筛选和推荐工作。
附件:1.评选奖励实施方案
2.十大环保杰出人物评选申请(推荐)表
3.环保事业支持奖评选申请(推荐)表
4.评选与奖励办法
二〇〇九年六月九日
主题词:环保 环境保护奖 评选 通知
抄报: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宣传教育司、宣传教育中心。
抄送:七彩云南保护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
七彩云南保护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6月9日印发
附件1
“首届七彩云南保护行动环境保护奖
(驰宏锌锗杯)”评选奖励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七彩云南保护行动,评选和表彰在各项实践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彰显社会各界在保护生态环境、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促进并繁荣环境文化、建设生态文明,进一步营造推行保护生态环境、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良好的舆论和社会氛围,以实际行动迎接建国六十周年,省委宣传部、七彩云南保护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组织开展“首届七彩云南保护行动环境保护奖(驰宏锌锗杯)”评选活动,特制定此方案。
一、活动背景
多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族人民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同时,积极投身“七彩云南·我的家园”主题活动,极大地推进了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
近年来,随着全社会环保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个人和单位在环保领域发挥着积极作用,为云南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他们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以无私无畏之勇气与污染作斗争;或开风气之先,率先实行绿色生产,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或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或倾其所有投身环保公益事业,培植中国社会的公益精神。他们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践行者,是构建资源节约型与环境友好型社会贡献者,是我省环保事业发展默默奉献的典范和楷模。此次活动的开展,对进一步推进七彩云南保护行动、筑牢云南良好的生态屏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活动宗旨
表彰为我省环境保护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诠释环境保护的科学内涵,弘扬环境公益道德,激发和鼓励更多的人支持和参与环境保护, 为推进七彩云南保护行动,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生态文明,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奖项设置
首届七彩云南保护行动环境保护奖(驰宏锌锗杯)评选活动设:十大环保杰出人物奖、环保事业支持奖(团体或单位奖不超过10名)及十大环保杰出人物奖、环保事业支持奖入围奖若干。
四、活动时间
2009年6月——2009年9月
五、活动内容
(一)开展“十大环保杰出人物奖”评选活动;
(二)开展“环保事业支持奖”评选活动。
(三)举办首届七彩云南保护行动环境保护奖颁奖典礼。
六、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
七彩云南保护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承办单位:云南电视台
云南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三)协办单位:云南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
云南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云南省总工会
共青团云南省委
云南省妇女联合会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
(四)支持媒体:云南省内主流媒体、云南政务网、云南信息港、七彩云南保护行动网
(五)成立评选活动组委会
名誉主任:张田欣 中共云南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长
名誉副主任:李春林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白成亮 云南省政协副主席
主 任:王建华 七彩云南保护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厅长
副 主 任:蔡春生 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政府新闻办主任
冯志诚 云南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谢承彧 云南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
刘水源 云南省总工会副巡视员
杨 军 共青团云南省委副书记
陈 洁 云南省妇女联合会副主席
赵树清 云南电视台台长
陈 进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任治忠 七彩云南保护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
成 员: 吴静波 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副巡视员
范宇航 云南电视台副台长
朱 江 云南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熊泽民 云南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张泽平 云南省总工会生产保护部副部长
张晓景 共青团云南省委青农部部长
陈 芳 云南省妇女联合会宣传部副部长
袁锡武 云南省环保厅政策法规(宣教)处处长
马建宇 云南电视台二频道总监
周庭熙 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程伟平 云南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主任
评选活动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七彩云南保护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任治忠兼任。办公室成员由省委宣传部、省七彩云南保护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人大环境与资源委员会、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省环保厅、省总工会、共青团云南省委、省妇女联合会、云南电视台等相关职能部门同志组成。
办公室设在云南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评审组成员:评审组成员由政府相关部门人员、省内社会各界专家、学者、群众代表,以及媒体和有关部门人员组成。
七、参评条件
(一)十大环保杰出人物奖: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为云南环保事业做出重大贡献或取得优异成绩,其理论或实践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方向的正确价值取向,并对社会具有很大影响的中外自然人均可参选。
(二)环保事业支持奖:
凡在我省从事生产经营和相关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非工有制企业、群众团体和经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民间组织等。或在省外但为云南环保事业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组织。
八、评选办法及报名方式
(一)评选标准
环保杰出人物奖:
1、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环保意识,积极参与七彩云南保护行动,热心云南环保事业,积极支持、参与并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成绩显著;
2、在积极参与和模范实践环境保护过程中有突出贡献,具备良好的品德和公众形象,事迹感人,为社会广泛关注,对公众有较强的带动性、导向性和示范作用,并得到政府有关部门和公众的认可;
3、其行为体现鲜明的社会价值取向及时代精神,其言论、行为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事业产生了重大正面影响,且有具体的事例或成果。
环保事业支持奖:
1、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积极改进生产工艺、开展清洁生产、实施节能减排、加快污染治理等,无污染纠纷,未发生污染事故,得到公众和政府有关部门认可。
2、积极组织、引导本单位人员和周边群众开展经常性的环境保护公益性活动,争做环保公益活动的宣传者、发动者和实践者。
3、积极支持、参与云南环保事业,成绩突出。
(二)推荐方式
符合以上评选标准的均可按照以下程序推荐或自荐参加评选,申报表及推荐表通过文件、报纸复印或在七彩云南保护行动网站www.7c.gov.cn下载。
1、组织推荐。由属地七彩云南保护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环境保护局或其他政府职能部门、社会团体、民间环保组织推荐。
2、自荐。符合评选标准的单位或个人自荐,先填写申报表后,由属地环保部门(有经营行为的需经工商、税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上报。
九、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告消息(2009年6月中旬)
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启动“首届七彩云南保护行动环境保护奖(驰宏锌锗杯)评选活动”。同时,通过下发文件、云南电视台二频道(都市条形码、民生关注等栏目)播放宣传短片及滚动字幕、在七彩云南保护网站和所有参与本次活动的媒体上发布消息及投放评选活动广告,广泛营造评选活动声势。
(二)报名、推荐阶段(2009年6月中旬-7月上旬)
个人、单位由组织推荐或自荐均按通知要求填写推(自)荐表,并写出不少于1000字的推举理由(事迹材料),所有文字材料一式30份(纸张为A4、字体为3号仿宋、双面打印),个人需附5张彩色大一寸照片和2张工作照片,一并报送组委会办公室。同时,所有文字材料通过邮件方式报送电子文档。
组委会办公室电话(传真):0871—4140798,电子邮件:ynhjxj@ynepb.gov.cn, 地址:昆明市西园南路25号,邮编650034,联系人:任泽林、谭正琦。
填报内容、推荐意见及事迹材料要求客观真实,对提供虚假资料经核实后一律取消参选资格,并予以通报。
(三)展示、公示、投票阶段(2009年7月上旬-8月上旬)
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对收集整理后的有效资料进行资格审定。资格审定后提交评委会进行初审,确定“十大环保杰出人物奖”、“环保事业支持奖”入围名单各30名。云南电视台二频道、七彩云南保护行动网站及相关支持媒体将开辟专栏向社会展示并公示候选者的主要事迹,接受公众评选投票。
(四)最终评审(2009年8月中旬-2009年8月下旬)
1、决定最终评选结果的选票由三部分组成:公众投票占30%;各州市七彩云南保护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投票占10%;评委会委员评审投票占60%。(候选者得票不足评委会委员投票半数,不能获奖)
2、展示、公示结束后,评委会办公室组织评委对30名环保杰出人物奖和环保事业支持奖入围个人和单位(组织)进行终评。
3、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将评选最终结果向评选活动组委会报告,并由评选活动组委会裁定获奖者名单。
4、凡入围最终未获得环保杰出人物奖和环保事业支持奖的个人和单位(组织)将获得环保杰出人物奖和环保事业支持奖入围奖。
5、所有获奖者名单将在颁奖仪式及媒体上予以公布。
(五)异议及其处理
1、任何单位和个人可在展示、公示期间内对获奖候选者向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提出异议。提出异议者必须就异议事项做出说明并提出理由。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直接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否则,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不予受理。
2、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在接到异议和投诉后进行认真严格调查核实,并将审核情况及时提交评审组处理。
3、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于10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提出异议者。
十、授奖与奖励
评选程序结束后,拟于十月前后举行颁奖仪式。
1、十大环保杰出人物奖,各奖现金人民币1万元(含税),颁发获奖证书、奖杯。
2、环保事业支持奖,颁发奖杯(奖牌)、证书。
3、入围奖,颁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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