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ecifications for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product Roots blower |
( HJ/T 251-2006 代替HCRJ 029-1998 2006-06-01实施) |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障水污染治理设施质量,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罗茨鼓风机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环境保护行业使用的输送清洁空气的罗茨鼓风机(以下简称“鼓风机”)。其它类似的容积式鼓风机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罗茨鼓风机(HJ/T 251-20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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