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ecifications for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product Ultrafiltration equipment |
( HJ/T 271-2006代替HCRJ 066-1999 2006-09-15实施) |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障污染治理设施质量,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超滤装置的分类与命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和储存。本标准适用于受污染水(含工业废水)和水溶液处理中使用的超滤装置。 |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超滤装置 (HJ/T 271-2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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