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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呼吁:清除思想上的“雾霾”更迫切

2013-03-04 09:26:49  

“思想中的雾霾不除,环境中的雾霾就难以消除。”今天(3日)上午,全国人大代表、中科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王毅在出席环保企业家与媒体见面会时说。

王毅说:“眼下更重要的是全社会价值观的改变。比如,官员要有更加负责的心态,而不是抵触的心态。”他举例说,如某外国使馆公布PM2.5监测值和百姓邀请环保官员下河游泳等,一些官员存在抵触情绪,而不是以一种更开放、更负责的心态去寻找对策,积极地去解决问题。

联系到生产企业,王毅认为,企业家要更具责任感,“至少你应该公布企业的污染物和危险废弃物”。公众也同样需要改变,不能只埋怨身边的环境问题,一开始解决环境问题甚至一涨价就不愿意了。

对于王毅的上述观点,参加见面会的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也表示赞同。他说:“比如百姓邀请环保局长下河游泳,我认为这是一件好事。环保局长们应该积极回应。”

贾康说,首先需要指出的是,“板子都打在环保局长头上可能也是有问题的,因为这是由现有的行政管理体制决定的,环保局长由当地政府任命。但环保局长肯定是责任部门的责任人。”

贾康认为,对于百姓邀请环保局长下河游泳的事,环保局长们应该学会与公众的良性互动,引出正能量。比如,可以借此机会向社会各方面的代表说清楚目前存在的环境问题,环保局都做了什么,哪些能做到,哪些做不到,求得支持和理解。

贾康与王毅长期关注环境问题,他们今年向“两会”提交的提案和议案也多与环境问题有关。贾康告诉记者,他的一项提案就是希望完善环保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建立和完善水价形成和调整机制。

他认为,目前国家对于环保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力度还不够,甚至一些原有的税收政策成为影响民间资本进入环保产业的制约因素。不仅环保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门槛偏高,房产和土地使用税也增加了环保企业的负担。

在谈到资源税和环境税问题时,贾康对记者说,希望媒体向企业界传达这样一个信号,不要把环境税、碳税看成“洪水猛兽”,是跟企业过不去。事实上,这是在鼓励企业减少排放。

贾康告诉记者,据测算,推行环境税后,宏观税赋是不上升的。减少污染的红利和促使企业更好发挥创业、创新和能动作用的红利能够同时实现。

在今天上午环境商会发出的《环保企业家就当前环境时局致社会各界的倡议书》中,环保企业家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共同建议,加快出台环境税,本着先易后难、税费并举的原则,逐步设立和征收。建议目前开征SO2税、NOX税和工业COD税三个税种。

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会长、北京桑德环保集团董事长文一波对记者表示,未来十年要确保环保投入占GDP比重达到2%-3%,大致需投入10万亿元,其中各级财政需投入2万亿元,以缓解现有环保投入不足问题。

文一波认为,有必要建立环境成本内部化的价格形成机制。逐步推行污染减排综合电价和综合水价政策,加快落实和完善脱硫脱硝电价政策,按照污水处理全成本核算,将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提高至1.2元/吨左右。

值得一提的是,倡议书认为,我国用10至20年的时间,有可能有效解决我国环境污染问题。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秘书长骆建华对记者表示,“作出这样的判断是有依据的”。

据环境商会公布的统计数据,近十年来,特别是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以来,我国环保企业得以快速成长,无论是水处理技术、垃圾处理技术、大气治理技术、土壤修复技术还是设备制造能力、运营管理能力,均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目前,通过BOT等特许经营模式,专业化环保企业投资并运行着我国50%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65%的垃圾焚烧设施、13%的电厂脱硫设施,业已成为环境污染治理的主力军。

倡议书认为,要实现上述目标,仍需具备几个条件:政府应加快环境立法工作。当务之急是抓紧修订环境保护法,以及大气污染、水污染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快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制定并完善相关环境标准,完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和污染治理特许经营制度。

此外,政府应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实行部门联动,综合利用财政、税收、金融、限批等手段对环境违法行为予以惩戒。建立完善各项配套政策和措施和在企业中推进清洁生产,公众应主动参与环境保护和监督。

附:

环保企业家就当前环境时局致社会各界的倡议书

新年伊始,长时间、大范围笼罩我国中东部地区的雾霾天气尚未消散,媒体又相继曝出许多城市地下水污染严重,局部地区土壤污染程度加剧,进一步引发了全社会对环境问题的高度关注。回顾最近十年,各种污染事件层出不穷,污染类型、规模、环境损害等都日趋扩大,空气告急!水源告急!土壤告急!我国环境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峻形势。

作为投身我国环保事业并长期处于污染治理第一线的环保企业,消除污染,还民众一片碧水蓝天,既是我们安生立命之所在,更是历史使命之所系。近十年来,特别是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以来,环保企业得以快速成长,无论是水处理技术、垃圾处理技术、大气治理技术、土壤修复技术还是设备制造能力、运营管理能力,均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通过BOT等特许经营模式,专业化环保企业投资并运行着我国50%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65%的垃圾焚烧设施、13%的电厂脱硫设施,业已成为环境污染治理的主力军。

环境治理事关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存与健康,是一场持久战,需要政府、企业和公众的共同努力。借鉴发达国家污染治理历程,环保企业有信心、有能力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用10至20年的时间有效解决我国环境污染问题,为实现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建设美丽中国宏伟目标贡献力量。为此,特向社会各界发出如下倡议。

一是政府加快环境立法工作。当务之急是抓紧修订环境保护法,以及大气污染、水污染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快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制定并完善相关环境标准,完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和污染治理特许经营制度。同时,以法律的形式保障公众的环境权益,扩大公众参与范围,提高公众参与水平,加强环境信息的透明化、环境决策的民主化。

二是政府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环境监管部门应加强组织能力建设,建立严格的专业机构准入机制,加大对专业机构、重点行业和重要污染源的监管执法力度。实行部门联动,综合利用财政、税收、金融、限批等手段对环境违法行为予以惩戒。

三是政府建立完善各项配套政策和措施。首先要制定主要污染物减排时间表和重点区域流域达标时间表。力争用10至20年时间,使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基本达到环境容量阈值,各重点区域流域环境质量实现达标。在投入方面,未来十年要确保环保投入占GDP比重达到2%-3%,大致需投入10万亿元,其中各级财政需投入2万亿元,以缓解现有环保投入不足问题。其次要建立环境成本内部化的价格形成机制。逐步推行污染减排综合电价和综合水价政策,加快落实和完善脱硫脱硝电价政策,按照污水处理全成本核算,将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提高至1.2元/吨左右。此外要加快出台环境税,本着先易后难、税费并举的原则,逐步设立和征收。建议目前开征SO2税、NOX税和工业COD税三个税种。最后要建立环保产业发展保障机制。强力推行专业化运营模式,将排污设施交由具有专业运营资质及良好信誉的环保企业负责运营,以拓展环保市场,同时完善价格、税收优惠、企业融资等政策。

四是企业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创新污染治理思维。企业一方面要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加强管理,从生产源头和过程上减少污染物排放。另一方面要转变“谁污染、谁治理”的固有思路,创新污染治理思维,积极推行“污染者付费,专业化治理”的新模式。

五是公众主动参与环境保护和监督。公众要选择更健康、更自然的低碳环保生活方式,从日常小事做起,持之以恒,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污染排放。此外,公众在进行环境监督时,应理性、建设性地表达诉求,与政府进行对话交流,提出建议。只有这样,才能形成环境保护的社会合力。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 201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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