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座大型城市如同一个巨大工厂,它最大限度地吸进了资本、人力、原材料,通过社会分工,创造出丰富的商品和社会财富,同时也生产出副产品——垃圾。对待垃圾,如果处理得好,那么它会成为城市资源,比如热、电、可循环物,回到城市这个超级“大工厂”,相反,用落后手段来处理,则会让这个城市陷入慢性自杀的境地,比如水土污染、地价贬值、公众健康受损等。
几年前,包括番禺垃圾焚烧发电厂在内的国内众多垃圾焚烧项目,饱受当地公众的抵制。核心问题一是在于引进的焚烧设备是先进还是落后?如果真能够通过技术和管理保证其百分百无害化,相信政府遭遇的阻力就会大大减少﹔其二,同样规模和技术水平的焚烧厂,放在日本或欧美,当地人只会把它当作一个发电厂,但是放到国内却会让百姓产生焦虑。可见,技术之外,政府公信力也是很要紧的。一种先进的技术要发挥其先进的效果,确实离不开其落地的社会土壤,这个土壤包括了法治透明、监督有效、政府背书、问责补偿等一系列的机制。
从社会产业链的基本原理也能看出,人为制造的无用之物,如果没有回收价值,唯有让其彻底消失。如何消失?一是填埋,但哪怕填海,也只是转移污染,并无减量,注定是没落之路﹔二是焚烧,让固体灰飞烟灭,能为城市节省了土地。另外还有一条有效的治理之途,就是从源头启动的减量工程。这一要靠社会的节约风尚,倡导环保,鼓励循环使用,对垃圾过量的家庭按阶梯征收垃圾费﹔二要靠推行垃圾分类,让垃圾尽可能不走到终端就能回到“城市工厂”中再用。
对国内家庭而言,垃圾里厨余垃圾含量往往是最大的,而这部分垃圾的水分也最大。如果没有通过分类把厨余分离出来,那么回收循环的难度就会非常大——连“捡破烂”都难以找到有用之物﹔即使送到焚烧厂,也会因为水分含量太高,热值无法提高,造成焚烧发电的低效。从现实来看,某些地方的垃圾分类还仅仅限于观念的普及,比如许多公共场所的可回收与不可回收垃圾桶里,装的都是一样的垃圾﹔及至送上垃圾车,也基本是混装的。即使有分类,也不过是有人把稍微值钱的纸皮和塑料罐挑出来而已,并非真的按严格的环保手段来执行。
至于通过管垃圾袋的数量来遏制居民产生垃圾,让人们为多扔垃圾埋单,乃至阶梯收费,这确实是一些先进国家和地区的做法。然而它同样离不开政府程序上的正当性与民众接受度的同步。在一些高素质小区,此法的成效确实显著,相信一个先进的城市未来也会越来越多地普及此法。然而,很多人往往只承认“消费需要付费”,比如用多少度电交多少钱,而对“貌似自己没消费”比如倒垃圾也要付费难以理解。再加上百姓经济能力参差不齐,部分人还停留在温饱阶段,只会把“按量收费”“垃圾分类”看成一种遥远的公益行为。作为政府,要对人群和地区推行“垃圾新政”,确实需要考虑到不同群体利益的平衡,差别对待,不能让某些人士因觉得只有责任没有收益而消极抗拒。
总而言之,西方国家一切先进的处理垃圾的技术、手段和规矩,我们都应该积极地借鉴和本土化,并且要用政府的公信力来保证技术的公信力。同时,技术之外,就是更加细致和漫长的“常识普及运动”,考虑到本国国情,这个历程甚至需要二三十年而不辍。虽然法律手段可以起到惩罚的作用,但公众更加需要的是能形成共识的、人性化、引导性、权责对等的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