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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飞灰处理乱象调查

2013-11-08 15:53:58  
在中国,每次将垃圾扔进垃圾堆,理论上这袋垃圾将有16%可能被焚烧处置,最终约有3%-5%转化为生活垃圾焚烧飞灰(以下简称飞灰)。
 
这些生活垃圾的“骨灰”现在却似乎难以“安息”。
 
“目前我国垃圾焚烧产生的飞灰处理量与产生量不符,约有50%的飞灰没有得到妥善处理。”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董事长徐文龙不久前指出。而其他受访的环保人士也认为,目前全国处置飞灰的硬件设施依然缺乏。
 
整个“十二五”期间,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能力将要大幅度提升。飞灰处置行业却缓步前行。
 
混乱的处理,隐形的危险
 
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编号HW18”指焚烧处置残渣,飞灰位于其中第一项。据统计,2011年全国城市垃圾焚烧量为2599.3万吨,如按一些相关文献——飞灰量为焚烧垃圾量3%估算,全国年产生78万吨飞灰,还不到青海一个省的年生活垃圾清运量。
 
相比庞大的生活垃圾数量,飞灰年产量并不大,它的处置和危害也远未进入公众视野。
 
2008年以前,飞灰只能在危险废物填埋场(以下简称“危废填埋场”)进行填埋。
 
“费用很高,而且有垃圾焚烧厂的地方不一定就有危险废物的处理装置。当时的情况就是标准严,执行差。”清华大学环境学院王伟教授告诉南方周末记者。
 
2008年7月,《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开始实施。其中规定,飞灰经预处理后满足一定条件,可以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有了这个标准,就等于给了一个出口。”王伟说,不用再担心危废填埋场库容危机问题。
 
但实际上,由于缺乏监管、经济成本较高等等原因,飞灰往往以各种形式偏离正规处置渠道。
 
“有些地方处理不规范,把飞灰跟炉渣混合。”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总工程师徐海云接受南方周末记者采访时提到,“因为炉渣不是危险废物,它们被一起放到了卫生填埋场。”
 
与危废填埋场相比,普通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即卫生填埋场)防渗功能相对较弱,飞灰混杂其中,遇到填埋场中存在的污水,就有被浸出的可能。
 
另一种情况是,飞灰经过预处理运到卫生填埋场之后,未被按要求单独填埋。“有的在操作的时候就把它与垃圾混起来了。”同济大学危险废物处理与资源化研究所所长何品晶教授说。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刘建国教授说,即便是经过固化稳定化处理然后合法填埋的飞灰,如遇降雨,很少一部分还是可能会渗漏出来。
 
由于飞灰中含有较高浓度的重金属和二恶英等有毒物质,一旦释放,对人体的危害不言而喻。
 
2010年,澳门垃圾焚化中心因违规处置飞灰,导致二恶英及大量有毒物质随飞灰飘到各处,遭披露后引发民众抗议。
 
据澳门新闻局披露,卫生局为522名居民进行了健康检查。结果显示,有123人有健康异常情况,其中49人需要进一步跟进。尽管暂时无法证明具体关联,但在压力之下,当地卫生局聘请了香港中文大学为受影响居民做为期10年的健康跟进和研究,以检验健康状况变化与飞灰污染的相关性。
 
王伟称,相比大宗有毒废弃物,毒物在飞灰中含量不高,但是不可忽视。一些有毒物质在积累较长时间后才会显现,暂时隐形的伤害往往更难以发觉。
 
合规企业无人问津
 
2013年11月1日至5日,南方周末记者就全国情况发函约访环保部以及山东、浙江、广东、江苏、福建、上海、北京七地环保部门。但截至6日,仅得到了来自上海和江苏的回复。
 
随后,南方周末记者通过查阅全国大陆31个省份环保部门的公开信息,对45家具有资质的企业逐一进行电话核查。受访的企业共有10家,其中5家企业表示,虽然有许可证,但是基本没有经营飞灰处置的业务,另5家表示运营正常,能满足飞灰处置的需求甚至有产能剩余。
 
东部沿海省份往往拥有较多具备资质的企业,如江苏拥有8家,浙江7家。在企业的回复中,相应产能甚至有富余。
 
但是,中西部省份则有资质的企业不多。从各省环保厅在官方网站上最新公布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持证单位名单》来看,有吉林、黑龙江、安徽、河南、云南、海南6个省份有垃圾焚烧厂产生飞灰,但没有具备飞灰处理资质的企业。
 
这些无相关资质企业的省份如何处置飞灰成谜。理论上只有焚烧厂配备了相应的预处理装置,才有可能使飞灰得到合法处置。而在采访中,仅有上海和江苏的部分焚烧厂配备了装置。
 
从武汉情况来看,违规交予无资质企业处置,已成了其中的暗流。
 
在有相应资质企业的省份中,情况也难以乐观。以湖北为例,仅有的一家有资质的处置企业,其许可证显示已经过期,联系电话也已停机。类似企业还有山西省的太原市广厦水泥有限公司危废处置分公司。
 
更现实的情况是,即便有资质的处理企业,也不一定能收到飞灰。
 
广西唯一一家有处理资质的企业是柳州金太阳工业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经理谭文军说:“基本上没有收到飞灰,印象中本地没有垃圾焚烧厂。”而据《中国环境统计年鉴2012》,截至2011年,广西有2座焚烧厂,年焚烧量10.4万吨垃圾。
 
在山西省,有资质的三家企业中,一家许可证已经过期,一家表示虽然有资质但是并未经营该业务,另一家则每年仅拥有300吨的经营配额,这还是包括其它多种危险废物的总回收量。而据统计数据推算,山西全省2011年产生约2.2万吨的飞灰。
 
这些垃圾焚烧后产生的飞灰,目前无从判断究竟“飞”向了何方。
 
2012年11月6日,花费八千多万元的国内首条飞灰工业化处置示范线在北京竣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原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到场祝贺时说,这条示范线的竣工投产,为各地垃圾焚烧厂及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起到“提示警醒”的作用。
 
这番话的背景,就是全国飞灰处置行业的巨大空白。而填充空白的动作,都显得缓慢又尴尬。
 
上述飞灰工业化处置示范线的研发单位北京市琉璃河水泥有限公司总经理赵向东曾在2012年底表示,“自从2008年从北京市科委承担此研究课题至今,还没有任何国内的企业与我们联系,希望合作或者购买技术。”
 
环境账还是经济账
 
2012年,徐海云参加了垃圾焚烧厂的等级评价,发现政府监管处于既无人员、也没有设备、更无资金的“三无”状态。“所有监管需要成本,如果成本太高也是无法实施的。”徐海云曾在《中国环境报》的报道中表示,“如何监管还需要探索”。
 
民间环保人士毛达认为,飞灰处置乱象都是企业降低成本的手段,这直接导致了行业中的低成本运营与恶性竞争。
 
毛达说,目前国内的螯合技术,因为相对成本较低而为大多数企业所采用,其安全系数显然不如日本等国所采用的熔融技术高。
 
螯合技术指将飞灰、水泥按一定比例混合并加入适量的化学药剂进行固化稳定,固定重金属等有害物质。毛达分析说,螯合的产品在填埋场存在渗滤液的状态下,有毒物质的渗出“很不好说”。熔融技术则将二恶英分解,同时将重金属固化到玻璃体当中,借助玻璃体的致密结构,大大降低了有毒物质的渗出风险,但是成本要提高三至四倍。
 
据刘建国介绍,目前在我国合法处理一吨飞灰的成本包含两个部分,固化稳定化和进填埋场,加起来约2000元,固化稳定化的成本因各地工艺不同还存在差别。而光大环保(苏州)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说,按照物价局要求,该公司收费也就只能在1800到2000元/吨,盈利空间并不大。
 
而且,江苏另一家具有飞灰处置资质的企业负责人则说,飞灰处理的补贴在焚烧厂一方,他们可以选择送来或者不送来处置。
 
据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聂永丰介绍,目前垃圾处理费有没有包括末端的飞灰处置,各地也有不同标准——若由政府补贴,往往容易落实,而财政能否支持就成为这里的关键;若向个人收取,则难度很大,难以成行。
 
一种看起来更有经济收益、节约空间的新路——资源化利用已经启动,有北京和深圳的公司已经声称可以制出合格的水泥和发泡混凝土。聂永丰认为,建设部的标准还没跟上,但是资源再利用是飞灰处置的未来发展方向。
 
“国内对资源化情有独钟,但是我认为对于飞灰这一类东西,有严重的问题:利用的安全标准不清晰。”王伟举例说,“以前做砖都是用粘土,不是用废物做砖,根本就没考虑重金属这些指标,如果飞灰被制成砖,那么就肯定无法监测毒性。”
 
“这样就有点掩耳盗铃了。”所以在标准尚未更新之前,他不主张资源化。而上述受访专家几乎都向南方周末记者强调,无论如何,危险废物利用,安全才是第一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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