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25 09:46:40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3 年 10 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建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永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金国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2,983,942,345.55 2,723,281,988.56 9.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989,455,389.56 1,824,878,001.80 9.02%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781,191,401.58 16.01% 2,090,215,311.27 14.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81,006,284.77 -5.23% 200,577,387.76 0.9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78,774,612.32 -7.08% 193,859,216.90 -1.1%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61,238,813.74 -71.1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3 -4.17% 0.56 1.8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3 -4.17% 0.56 1.8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16% -0.86% 10.51% -1.41%
注:(1)2013 年 5 月,公司因实施 201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8 股),股本由 2 亿股变更为 3.6 亿。本表按 3.6 亿股调整计算了上年同期每股收益;(2)本三季度报告,按 15%优惠税率对已披露的 2012 年第三季度财务数据作了调整。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27,179.3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8,679,906.69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804,890.30
减:所得税影响额 1,384,024.86
合计 6,718,170.86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
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
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17,257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公元塑业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43.5% 156,600,000 156,600,000
卢彩芬 境内自然人 15% 54,000,000 54,000,000
张炜 境内自然人 12.75% 45,900,000 45,900,000 质押 11,240,000
台州市元盛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3.75% 13,500,000 13,500,000
陈惠芳 境内自然人 0.61% 2,190,800山东省国际信托公司-三能 1 号
境内非国有法人 0.24% 846,212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彭松华 境内自然人 0.19% 699,332
谭伟时 境内自然人 0.17% 628,701
张云 境内自然人 0.16% 590,000
洪微 境内自然人 0.16% 590,0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陈惠芳 2,190,800 人民币普通股 2,190,800山东省国际信托公司-三能 1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
846,212 人民币普通股 846,212信托计划
彭松华 699,332 人民币普通股 699,332
谭伟时 628,701 人民币普通股 628,701
张云 59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90,000
洪微 59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90,000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梁日文 578,672 人民币普通股 578,672
张秋月 573,120 人民币普通股 573,120
凌伟 4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50,000
洪礼尧 38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80,000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张建均、卢彩芬为夫妻关系,同为公司控股股东(第一大
股东)公元塑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公元集团”)之股东,张建均持有公元集团
75%股权,卢彩芬持有公元集团 25%股权。卢彩芬作为自然人,又为公司第二
大股东。公司第三大股东为张炜(张建均之弟)。公司第四大股东台州市元盛投
资有限公司(下称“元盛”),其中张建均持有元盛 81.76%股权、张炜持有元盛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5.48%股权。上述三人与公元集团和元盛存在关联关系。张建均、卢彩芬夫妇为
一致行动人,他们已于 2012 年 3 月 26 日补签《一致行动协议》,双方约定在直
接或间接履行股东权利和义务方面始终保持一致。
未知前十名无限售条件的股东之间以及其与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
关系,也未知是否存在《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股东谭伟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128,701 股,通过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500,000 股。股东凌伟通过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450,000 股。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应收票据期末数比年初增长 140.53%,主要是地产配送业务采用商业承兑汇票结算增加所致。
应收账款期末数比年初增长 58.58%,主要系部分地产类客户信用期较长所致。
预付账款期末数比年初增长 150.84%,主要是增加原料储备所致。
其他应收款期末数比年初增长 155.85%,主要是参与招投标履约保证金增加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数比年初增长 34.44%,主要是留抵进项税额同比增加所致。
应付账款期末数比年初增长 37.87%,主要是原材料储备增加所致。
预收款项期末数比年初增长 47.12%,主要是预收的工程项目货款增加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比年初减少 2500 万元,主要是长期借款到期还款所致。
实收资本(或股本)比年初增长 80%,主要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
2、利润表项目
管理费用同比增长 30.13%,主要是研发费用、并购安徽金鹏以及员工薪酬净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同比增长 153.34%,主要是占用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营业外收入同比增长 30.57%,主要是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营业外支出同比下降 66.86%,主要是公益性捐赠支出减少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 71.17%,主要是应收账款与预付账款增加减少现金流量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 60.93%,主要是募集资金定期储存到期转入一般户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 112.45%,主要是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二、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股改承诺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公元塑业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建 自股份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
自上市之日起三
均、卢彩芬,以及公司股东台州市元盛投资 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 2010 年 08 月 30 日 严格遵守承诺
十六个月内
有限公司、张炜承诺 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自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台州市元盛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卢震宇、林映 自上市之日起三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台州市元盛投资有限公 2010 年 08 月 30 日 严格遵守承诺
富、王成鑑、余振伟和王杰军承诺 十六个月内
司的全部股权,也不由该公司回购该部分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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