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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罚单能否突破“十面霾伏”

2013-12-13 09:42:37  
  二氧化硫超标0.25倍罚缴20万元,每递增0.25倍加罚20万元;二氧化氮超标0.25倍罚缴20万元,每递增0.25倍加罚20万元;可吸入颗粒物(PM10)超标0.5倍罚缴20万元,每递增0.5倍加罚20万元……根据去年5月至今年10月末的考核数据,辽宁省对空气质量超标的省内8个城市开出天价罚单,合计罚款5420万元,一时间在全国引起热议:天价罚单究竟能不能突破“十面霾伏”,让城市重现“丽日蓝天”?
  天价罚单,开给谁
  去年5月,辽宁省公布了《辽宁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暂行办法》,决定对全省14个省辖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进行考核。考核项目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三项(PM10)。
  辽宁省环境监测中心对14个城市每日考核指标进行统计,按月将数据提供给省环保厅,环保厅核定后将考核结果和罚单开给各个市,并抄送给省财政厅。罚款由财政厅在年终结算时一并扣缴。
  根据考核办法,三项污染物中有一项超标的,将给予黄色通报,如果二氧化硫或二氧化氮日超标0.25倍以上,或者PM10日均浓度超标0.5倍以上,将给予红色通报,有关城市需制定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并受到相应惩处。
  今年前10个月,辽宁全省14个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为盘锦、丹东、铁岭、营口、锦州、本溪、大连、朝阳、阜新、辽阳、抚顺、鞍山、葫芦岛和沈阳。其中,沈阳达标天数比例62.8%,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每立方米74微克;大连达标天数比例81.3%,PM2.5平均浓度为每立方米51微克。
  至今,已经有8个市收到了“环保罚单”,其中沈阳市3460万元、大连160万元、鞍山780万元、抚顺160万元、本溪20万元、营口40万元、辽阳500万元、葫芦岛300万元。
  对于省环保厅的“破天荒”之举,媒体从业者李军表示:“长期以来,环保部门宁可替地方政府背黑锅,也不愿意亮地方政府的‘丑’。这次,辽宁省环保厅第一个‘吃螃蟹’,不仅告诉老百姓哪个城市污染最重,而且告诉老百姓责任在谁身上。”
  当然,也有人提出质疑。市民由能飞说,5000多万元罚单,罚的是政府,而不是具体污染企业和个人,让人感觉是“胳膊出毛病了给脑袋上药”。政府又不是营利性机构,拿什么去交罚款,最后还不是羊毛出在羊身上,花纳税人的钱?所以,环保部门在治理污染时,既要对“市”,也要对“人”,板子要切实打在违法者的屁股上。
  刚刚发布的《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强调:“把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的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社会和谐进步、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建设等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沈阳化工大学教授曹庆新说,各地党委和政府要充分发挥这一新的干部政绩考核“指挥棒”的作用,实行环境污染一票否决,让它成为比“环保罚单”更有力度的“政绩罚单”。
  雾霾罚金流向何处
  一些市民对“罚款流向”疑惑颇多。市民朱凯说:“罚款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相反,如果不能控制好流向,还可能滋生新的利益链条,造成污染越重罚款越多执法部门收益越大的恶性循环;一些污染企业甚至不惜‘花钱买平安’。”
  面对公众的质疑,辽宁省环保厅一一作了回应。环保厅厅长朱京海说,去年6月份,辽宁就启动了“蓝天工程”,全省5800多个项目,需要资金2100亿元。罚缴资金将用于蓝天工程治理。罚来的钱虽是小数目,但它可以推动各地把大气污染治理摆上日程。
  记者了解到,自蓝天工程启动以来,辽宁全省已投入77.6亿元,完成大气治污工程1341个,实现主要污染物削减烟粉尘8.1万吨、二氧化硫8.9万吨,氮氧化物7.4万吨,挥发性有机物2.3万吨。经国家核定,今年上半年全省二氧化硫减排4.26%,已基本完成十二五减排任务;氮氧化物减排7.89%,已超额完成全年减排任务。其成效已经初步显现。去年全运会期间,全省空气质量全部达到优良。主要污染物较上一年同期大幅下降18.6%,创历史最好水平。
  罚单之外还要有“组合拳”
  治理污染,不能仅仅靠罚单。为了从根本上解决环境污染问题,辽宁省近一段时间以来打出了一套“组合拳”。
  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治理。省环保厅利用先进的环境航空技术,对鞍钢、本钢、北台、新抚钢等重点钢铁企业进行了航拍,督促企业进行治理。以钢铁、电力和水泥企业为重点,对32家央企实施了限期治理,极大地推动了央企治理大气污染的进度。鞍钢计划3年内投资71亿元,实施8大类共计68个项目。今年可完成烧结机脱硫、中央电站“煤改气”、烧结原料区域粉尘治理等20个项目。辽阳小钢铁聚集区已关停取缔54家小钢铁,淘汰高耗能、重污染落后产能175万吨。全省36条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全部完成脱硝治理。
  强力推动区域一体高效供热,拆除燃煤小锅炉。华电丹东金山和国电电力大连开发区热电2个项目已投产,华润盘锦热电和辽阳芳烃基地热电厂两个项目获得国家核准并开工建设。全省形成2.07亿平方米高效供暖能力,占全省采暖面积的21.8%。拆除350座锅炉房、503台燃煤锅炉。大力推广地源热泵等清洁供热。全省应用地源热泵供热面积8629万平方米,占全国应用总量的三分之一。
  加快公共交通油改气,治理尾气污染。蓝天工程实施以来,全省城市天然气等新能源公交车达到2995辆,占比19.3%;双燃料出租车39636辆,占比59.5%。加气站数量已达89座。为解决加气站建设缓慢,制约油改气的问题,加快推动流动式加气车(站)建设工作,目前全省城区已有流动加气车40辆。
  推动城市全覆盖工程,严控扬尘污染。采取巡查、暗访等方式不断加大施工现场监督检查力度,共治理施工现场2万余个。严格落实码头、堆场等大型尘源抑尘措施,共计完成了46项大型尘源全覆盖工程。大力扩大绿化覆盖,对主要街路积极采用机械化湿式清扫方式,减少了路面灰尘。
  到2015年,辽宁省的目标是:70%以上的省辖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标的二级标准,PM2.5、灰霾污染得到有效控制,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完成国家下达的控制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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