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锦龙股份发布公告,公司拟将所持有的清远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自来水公司)80%股权转让给控股股东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的母公司—东莞市弘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舜公司),转让价3.16亿元,公司表示此次转让将为公司2014年带来投资收益2.07亿元 。
公开资料显示,自来水公司2012年、2013年营业收入分别为9479.45万元、1.11亿元;同期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2309.51万元、2405.13万元。
为何要出售自来水公司呢?锦龙股份解释称,虽然自来水公司经营业绩稳定增长,但为了满足清远市区不断增长的用水需求,自来水公司需要推进清远市区第二水厂筹建的相关工作,预计将投入资金的需求较大,因此公司拟剥离自来水业务,以集中资金用于拓展证券业务,及时把握好证券行业的市场机会,提升公司在证券业务的经营收益。
同时,锦龙股份还发布了2013年年报,公司2013年全年共实现营业总收入3.43亿元,比去年同期上升了261.87%;净利润5287.64万元,比去年同期上升了124.12%。
记者注意到,锦龙股份不断涉足金融市场,尤其是证券业务。公司先后收购了东莞证券40%股权、中山证券60.15%股权,此外还在2013年6月完成了收购东莞农商行0.7665%股权事项。公司表示,2013年公司的主要盈利来自对证券业务的经营收益,未来还将继续加大对证券业务的投入。
提交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