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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4年全国工商联科技进步奖的通知

2014-04-10 13:36:17  

各会员单位:
    2014年全国工商联科学技术奖申报和推荐工作即将开始。全国工商联科技进步奖属于社会力量评奖,于2008年9月由科技部批准设立。环境商会作为全国工商联的直属行业商会,负责本商会会员企业的申报组织和推荐工作。
    全国工商联科技进步奖每年评选一次,主要关注点是项目的技术创新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以及推动行业科技进步的作用。
一、 申报方式
    采取网络与书面相结合的申报方式。网络申报系统于2014年4月10日开通。
    申报企业登录全国工商联科学技术奖网络申报系统(kjj.acfic.org.cn)进行申报,填写完毕后进行网上提交。(申报时需先注册,“所属地区或商会”务必选择“全国工商联环境服务业商会”,待审批通过后才可网上申报)
二、申报材料说明
    “申报材料”指:电子版和书面申报材料,其中电子版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和附件材料)直接在网上提交,书面申报材料3套(包括申报书和附件证明材料,原始件1套,复印件2套)。所提交的电子版和书面申报材料应保持一致。
三、申报截止时间
    申报材料电子版请于2014年5月20日前在网上提交,纸质申报材料请于2014年5月23日以前报送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秘书处,由环境商会秘书处统一交送全国工商联奖励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书形式和内容要求
    全国工商联奖励办公室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项目进入评审程序,不合格项目直接淘汰,不予以退回补正。
    科技进步奖申报资料遇以下情况之一者将不予受理:
(1)推荐项目整体技术未应用或应用不满2年(首次应用必须在2012年1月31日之前);
(2)对有行政审批要求的项目,未提交有关部门审批证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证的项目,未提供相应批准文件;
(3)网络申报材料和书面材料不一致;
(4)项目经济效益没有加盖企业财务章;
(5)完成人未签名;
(6)完成单位未加盖公章;
(7)推荐单位未填写推荐意见或加盖公章;
(8)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情况。
五、其它说明
1、项目一经申报,视为其同意公开项目细节,由此产生的任何纠纷与全国工商联和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无关。
2、国家安全与国防类(专用)和涉密项目一律不得推荐。
3、评奖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获奖单位将颁发证书。
4、在申报和推荐工作中如有问题,请使用在线技术支持,或者与全国工商联经济部或者环境商会联系。


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
联系人:刘颖 
电  话:(010)84640245转602
传  真:(010)84649343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慧里四区十五号中国五矿大厦16层1615室
邮  编:100101

全国工商联经济部
联系人:袁媛  刘铁  孙昱
电  话:(010)58050715  58050716 58050717
传  真:(010)58050718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西大街70号
邮  编:100035

 

全联环境服务业商会
二○一四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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