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后还是污水,中国的大多数污水处理厂成为了新的污染源。
近日,重庆两江志愿服务中心主任向春在考察安徽污染源时发现,马鞍山中铁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的出口处,泥汤状的“达标”污水滚滚而出。
事实上,12年前制定的污水排放国家标准受到业内人士的普遍指责。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院长孟伟撰文表示:“由于中国的污水排放标准过低,污水处理厂已经成了新的污染源。”
文章称,大量“达标”排放的污水造成城市环境和周边水体二次污染,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
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即使其最高水准的一级A排放标准,如对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一级A标准仅相当于地表水劣5类,属于实实在在的不能与人体接触的污水。而实际上,中国尚存近60%的污水处理厂还无法达到一级A的水质。
出水低劣的污水处理厂一般采用传统工艺,事实上,污水处理厂采用更加先进的生产工艺可将出水水质提高到地表水4类甚至3类,3类水意味着其出水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级保护区、渔业水域及游泳区。
事实上,将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提高至地表水4类,仅需增加吨水成本0.1元左右。
然而,传统工艺目前仍在中国污水处理行业大行其道,除国家标准过低外,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保守的既得利益者阻碍了新技术的替代进程。而财政部近期力推的新型PPP(公私合营)或将打破利益藩篱。
目前,北京市率先提高污水处理标准,规定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应至少达到地表水4类,但其他省市仍在观望中。
标准过低:污水厂成污染源
地表水劣5类,属于不可直接利用甚至接触的污水。
提高处理标准成本几何?
平均吨水成本仅增加1毛钱。
2012年北京市率先提高了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
当年7月1日,北京市正式实施《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DB11/890-2012)》的地方性标准,要求排入北京市2、3类水体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执行A标准,相当于地表水3类水;排入4、5类水体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执行B标准,相当于地表水4类。
该标准的A标准远高于国家一级A标准,相当于地表水3类,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渔业水域及游泳区。
北京A标准与国家一级A标准的主要差异是大幅减少排入水体中的COD和氨氮,两种污染物是中国水体水质超标的主要因素,有专家测算,COD和氨氮排放总量必须要削减30%-50%,水环境才会有根本性改变。
北京市的经验证明,提高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并不会显著增加成本并可大幅减少污染排放,甚至污水可变为新的水源。
以北京市密云再生水厂为例,该水厂采用膜生物反应器技术(简称MBR技术),处理规模达到4.5万立方米/天,投资额为9400万元,与出水达到国家一级A标准的传统工艺投资基本相当,只有在运行期间,每天成本增加4500元,增加成本7%,平均吨水成本仅增加1毛钱。
但其出水水质可达到地表水4类,减少COD、氨氮排放超过40%,每年可为北京处理污水超过10亿立方米,减少COD排放3万吨,NH3-N约4015吨。如进一步应用超低压反渗透技术,出水水质可达到地表水3类,实现污水变成新水源的目标。
密云再生水厂的成本核算具有普遍性,北京市清河再生水厂二期的运行结果亦支持上述结论。
清河再生水厂二期应用MBR技术,处理规模每天15万立方米,投资约4亿元,这一投资额与出水达到国家一级A标准的传统工艺相当,而一天的运行成本仅比传统工艺高出1.5万元,平均吨水成本同样增加1毛钱。
按此推算,截至2014年3月底,中国每天污水处理能力约1.53亿立方米/天,若全部摒弃传统工艺采用MBR,每天多投入1530万元,每年多投入55.84亿元,即可将污水处理厂排出的劣5类污水转变为4类水。
事实上,即使污水处理厂环节增加的少量成本,亦可通过减少其他用水单位的成本降低得以弥补。
北京高碑店污水处理厂出水供应附近的华能热电厂和北京第一热电厂工业用水,但出水水质只有二级,工业用户还需自设处理设施进行深度处理,华能热电厂厂内自设混凝、沉淀和过滤设施,将二级出水处理至冷却水标准。如能在污水处理厂内进行MBR的足量处理,则可降低华能热电厂的水处理成本。
按照设计要求,马鞍山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水质应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排放标准,但这却是一个极为宽松的标准。
2002年,国家质检总局颁布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将城镇污水厂排放水质分为三级,由高到低分为一级A、一级B和二级。
其中,一级标准分为A标准和B标准,该标准要求污水处理的出水作为回水的标准为一级A(COD排放限值为50mg/L),但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一级A标准相当于地表水劣5类,属于不可直接利用甚至接触的污水。
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院长孟伟认为,由于我国污水排放标准过低,污水厂已经成了污染源。
自2002年“标准”发布至2012年十年间,中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处于高速发展期,截至2014年3月,共建成污水处理厂3622座,污水处理能力1.53亿立方米/天,但大多采用传统工艺,出水水质普遍为劣5类。
“正是由于排放标准过低,污水处理厂排出的大量"达标"水均为劣5类,仍是实实在在的污水。”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碧水源”)董事长文剑平说:“这种水质的水排放到自然界中,导致水体不但没有得到修复,反而遭到了污染。”
孟伟认为,目前中国出现的水环境问题不是无法可依,而是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标准不严格,水环境越治越污。
以中国七大河流之一并且污染严重的海河为例,海河流域生活着1.4亿人口,占中国总人口1/10,全流域30个地市中,年污水排放量超过1.5亿立方米的有北京、天津、石家庄、唐山、新乡、保定、邯郸、焦作、德州、安阳、聊城11个城市。
2013年上半年,海河流域的水质为重度污染,63个国控断面中,1-3类水质断面占41.3%,劣5类占41.3%,而海河干流两个国控断面均为劣5类;2011年,海河流域总供水量中地下水占63.5%,但其浅层地下水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区域约占全流域平原总面积的61.3%。
碧水源副总裁何愿平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据测算,中国水环境的COD(化学需氧量)承载力为740.9万吨,但全国第一次污染源调查发现,COD实际排放量为3028.96万吨,约为中国水环境COD承载力的4倍。12年前制定的标准已不适应现状。”
新型PPP打破利益藩篱?
长期以国有企业为主体,经营机制较为固化。
然而,中国大多数污水处理厂仍然习惯于采用落后的传统技术。
据中国水网发布的“中国城镇污水处理市场调研分析报告(2012)”统计,中国采用国家标准一级A和一级B的污水处理厂占80%以上。这意味着,80%多的污水经处理后仍然是劣5类污水。业内人士称,污水都白处理了。
污水处理行业由于投资大,回收期长等特点,长期以国有企业为主体,经营机制较为固化。由于“偏爱”传统技术,像上海这样的国际化大都市,其八成污水处理量也只达到二级标准。而即使根据去年颁布的《长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要求,2015年末所有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须提升至一级B以上标准,其排出的污水仍然会造成大量污染。而亦步亦趋的提标改造也将造成巨大的资金浪费。
何愿平认为,近期财政部力推的新型PPP(公私合营)模式将有望打破利益藩篱。
事实上,公私合营方式的水务投资项目在中国已开展多年,在污水处理的运营环节,市场机制的引入对运行效率起到了明显提升。
“中国城镇污水处理市场调研分析报告”统计,采用TOT、BOT等PPP形式的项目,其负荷率水平明显高于非市场化项目,吨水直接成本、吨水用电量也比非市场化项目显著降低。
然而,此前的公私合营仍然局限在小范围内,并且一部分项目的主导权掌握在国有企业手中。
“新型的PPP应该强调合作伙伴关系、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并明确划分公与私之间的边界。”何愿平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形式可以更加多样化,国营也可以主动参与民营企业。”
“再沿用以前的国有主导公共服务模式,肯定不行了。”何愿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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