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22 15:02:35
国务院印发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行动指南。
“水十条”中明确提出的水环境质量改善的目标和具体措施,引起社会各界强烈反响,推动措施有效落实,实现水环境质量改善,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等,成为人们讨论的热点话题。
目标明确 重在落实
据介绍,“水十条”提出的3个阶段目标,都是由专家经过充分论证后得出来的,有充分的测算依据和共识。对于实现目标的现实基础,中国工程院院士、哈尔滨工业大学副校长任南琦谈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说,“水十条”中提出的目标,地方政府应该“跳一跳”就能达到,而实现目标的关键在于严格落实“水十条”。
任南琦对我国水体质量好转充满信心,他表示,自己接触到的县市级地方政府,目前虽然压力很大,“但他们从来没有说过我们不应该治理,他们是发自内心地想要治理,解决目前的环境问题”。
同时,对于保障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落实目标要求的政策和制度各界也给予了积极评价。
清华大学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涛表示,从工业废水、市政污水到水环境,“水十条”均以明确的量化指标提出了要求,并规定了截止时间,各部委明确分工,采取了对地方政府排名和落后惩罚制度,来逼迫从效果出发的环境治理要求的落实。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也认为,“水十条”首次对签订责任书和约谈省长进行了明确规定,这些考核手段威慑力极大,对保障“水十条”的落实极为关键。
“水十条”的发布也引发了一些地方政府对治理重点水环境问题的关注。昆明市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多位环保专家,对 “水十条”实施及滇池治理进行专题学习和讨论。大家认为,“水十条”的实施,对滇池治理既是机会也是挑战。当前,滇池治理还存在一些问题,包括对滇池治理复杂性认识不足、宣传不到位、水质目标的制定不科学且过于理想化、治理工程重建轻管等等。这些问题应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在滇池治理“十三五”规划编制中,应把恢复滇池生态功能作为最终治理目标,政府应注重研究区域社会经济发展、产业布局、人口增长和保护治理滇池的关系。同时,要进一步提升再生水利用率。
信息公开 社会共治
“水十条”的发布,为公众参与水环境治理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激发了人们参与环境治理与监督的热情,也增强了人们实现“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的信心。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吴舜泽指出,落实“水十条”要推进社会共治,一是推动环境服务第三方治理。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作为公共利益代表的政府,可将部分治理事务“外包”给社会或企业等第三方,政府制定规则、强化服务,由直接管理转变为间接管理。二是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做好顶层设计,健全各级政府间,政府与社会间,政府、企业与公众间的参与机制。三是完善水污染防治信息系统。减少信息不对称,为企业环保治理、环保产业发展、社会公众参与提供支持,借助公众力量监督企业环境行为。
吴舜泽表示,“水十条”对于信息公开、公众参与看得比较重,应该说理清政府、企业、社会的责任,形成一个社会共治的局面是比较重要的一个方面。从水的角度讲,公众包括我们自己,也是产生污染的一个因素,公众节约用水本身就是环境保护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就是在参与“水十条”的实施工作。这是一个权利、责任相平衡的问题。
吴舜泽说,“水十条”要求政府把水源地的水质、自来水厂的水质、居民生活用水水质分阶段向社会公开。这一条作用非常之大,因为信息公开了之后就有了一个倒逼的改善机制。
调整结构 推动转型
根据预测评估,“水十条”实施预计可拉动GDP增长约5.7万亿元,其中直接贡献占13%,间接贡献占87%;带动环保产业新增产值约1.9万亿元。而对就业的影响,“水十条”的实施累计可增加非农就业约390万人。
对于“水十条”实施将给水环境改善和促进经济发展带来的双重巨大推动作用,各界普遍持乐观态度。
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副巡视员陈永清表示,节水、治污、生态修复,以及地下水的修复、管网建设等都需要大量的投资。“水十条”的实施既能缓解我国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同时还能促进就业,另外还可以逐步改善我国的水环境质量。
经济学家宋清辉也指出,“水十条”出台背后的深意是推进我国水资源化改革,其中工业污水处理和城镇污水处理的提标改造将是重点内容。实施“水十条”对推动经济转型意义深远:既可拉动GDP增长,使环保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实现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多赢,有力推进转型升级,又可以通过淘汰落后产能等优化经济发展措施,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如何让“水十条”的红利尽快体现出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张勇开出药方。他指出,节能环保产业既利当前稳增长,又利长远调结构,并为节能减排提供坚实产业基础和技术支撑。各地方政府要督促项目主体加快完成前期工作,鼓励技术审查评估机构提前介入,建立审批核准快速通道,尽量缩短审核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