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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加强国企金融衍生业务监管

2009-08-02 20:19:12  
    中国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State-Owned Assets Supervision and Administration Commission, 简称:国资委)周二在其网站上发表声明称,鉴于部分国有企业因贸然使用衍生产品而产生巨额损失,中国将加强对国有企业金融衍生业务的监管。

    国资委称,国有企业应当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而且与企业自身经营密切相关的金融衍生产品。

    国资委称,国有企业使用金融衍生工具开展保值业务时,所持仓规模不得超过同期保值范围现货的90%。

    该委员会还指出,以前年度金融衍生业务出现过严重亏损或新开展的企业,两年内持仓规模不得超过同期保值范围现货的50%。

    国资委称,各国有企业应当于3月15日前递交有关金融衍生业务的清理整顿情况。纳入此次清理范围的金融衍生业务主要包括期货、期权、远期、掉期及其组合产品(含通过银行购买境外机构的金融衍生产品)。

Joy C. Sh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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