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园区是我国经济腾飞的重要动力之一,有专家认为,中国工业经济已逐步形成园区化发展模式。工信部将于近期出台的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方案,要求构建以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为重点的绿色制造标准体系。
然而,近年来,工业园区污染问题频发,所带来的水质、空气等环境问题困扰着包括江苏在内的多个地区。专家指出,处置能力、监管能力跟不上需求是引发工业园区环境问题的基础,宜以实现园区内危险废物自行消纳和循环利用为目标,整合资源、集中管制。
园区污染问题显现
据统计,目前,全国国家级的经济开发区78个,省级以上的工业园区1568个,尤其以东部发达省份居多,例如江苏有国家级经济开发区27个,省级工业园区154个,其中化工园区58个。江苏还拥有数量众多的市级、县级和乡镇工业园区、集中区、片区。
“新建工业项目必须入园进区,有污染企业逐步搬迁进入园区,园区化发展趋势越来越明显。”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涂勇指出,随着我国园区数量增加、园区规划不断完善,污染企业逐渐集中在园区内,污染控制的重点逐步向园区转移。
据江苏省环保厅统计,2014年,江苏省危险废物总量240万吨,全省化工园区危险废物产生量占全省危废总量的一半以上,是危险废物的主要来源。在这些危险废物中,废酸、废碱、残渣、农药废物等性质复杂、较难处理的化工废水占比超过总量的一半。
近年来,园区污染问题频发,已威胁到周边居民健康安全。以江苏为例,2012年1月至2013年2月间,在泰州市泰兴市经济开发区内从事化工产品生产的常隆、锦汇、富安、施美康、申龙、臻庆等6家公司交给无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主体偷排进泰兴市泰运河、泰州市高港区古马干河的废酸多达2.5万吨,致水体严重污染。2014年,该案终审判决6家化工企业赔偿环境修复费用1.6亿余元,创全国环境公益诉讼赔偿金额之最。然而,环境污染已经造成损失的却难以挽回。
记者从江苏盐城、南通、连云港等江苏沿海城市的化工园区了解到,目前化工园区里的部分企业产业层次较低,污染治理难度很大。“个别化工园区在建园初期,急于追求经济发展,部分企业利用园区条件差、发展慢急于求成的浮躁心理,建设生产规模小、生产工艺落后、污染相对严重、治理难度很大的项目,造成局部地区污染物总量失控、环境污染较重。”连云港市化工园区一位知情人士表示。
处置监管能力跟不上
业内人士指出,园区污染问题屡禁不止,与园区危废处置能力较低、园区管理部门监管较为粗放、相关部门重视程度不足等因素有关。
利用处置能力跟不上产废市场需求。业内人士表示,大量需焚烧填埋危险废物因处置能力匮乏,超期超量储存;而大量危险废物因缺乏综合利用技术,占用焚烧填埋资源。
江苏省固管中心相关负责人指出,企业内部危废暂存库普遍存在仓储能力不足、未密闭、未分类贮存、废弃未收集处理、地面未做防腐防渗等问题。“部分园区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处置能力缺口较大,已有设施处置负荷不足,以副产品名义转移的废盐、废溶剂在部分园区普遍存在。”
监管能力跟不上精细化管理要求。化工园区所面对的危废物面大量广,《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有49大类400多种,《医疗废物分类名录》有5大类 18种。江苏省固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全省产废单位多达万余家,基本都属于省级监管重点源,管理名目多、要求高,管理部门很难兼顾。
海门灵甸工业集中区相关负责人表示,片区虽然成立了环保分局,但面对全面涉及的整治工作仍然显得人手不足,对待一些VOC气体治理、成分复杂的废水治理的具体过程中,专业能力成为明显短板,不得不完全依靠第三方专业机构,但如何选择和管理第三方机构又带来一系列新问题。
此外,危险废物管理依据不足。比如,废物综合利用监管缺乏依据,实际流向存在风险,监管难度大。海门灵甸工业集中区为加强监管,对部分重点企业安装厂界大气监控系统,对VOC气体总量、酸性气体等24小时监测,但对VOC气体总量的排放上限要求没有法律和标准依据,现有的监测数据只能作为监管的参考,不能对企业形成足够的震慑。
重视程度跟不上固废管理新常态。地方政府危废处置还没达到治理污水和大气污染的重视程度,对危废处置设施的公益性认识不够,规划选址长期得不到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危废环境管理意识薄弱,企业危废贮存、申报、台账、管理不规范现象较普遍,部分企业甚至偷排偷倒。
连云港市化工园区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污染较严重的企业进行关停时,不但需要优惠政策,还需要大量的资金保障。“县区资金比较困难,很多关停企业只能依靠行政推动,下达死任务来完成面广量大的企业关停。完成关停到位一家企业,从做业主思想工作开始,到原辅材料及产成品处理、债权债务清理、土地、资产等问题要解决,难度可想而知。”
宜整合资源集中监管
针对愈发严峻的工业园区环保压力,业内人士指出,应当主动适应环境保护新形势,在法规政策范围内,以实现园区内危险废物自行消纳和循环利用为目标,探索危险废物管理新模式,将园区视为一家“大企业”,充分依托现有基础条件,整合资源,集中监管。
一是应当统一规划。在分析现状及存在问题基础上,结合园区近远期发展规划,制定危险废物处置及管理统一规划,兼顾当前,着眼长远。要摸清底数,了解园区企业公益,危险废物种类以及产生处置现状,园区现有处置能力,梳理主要问题及制约因素。结合近期入驻企业数量、类型及产废情况,合理规划贮存场所、预处理设施,危废处置基础设施。
二是应当从源头减量。由末端控制向源头减量转变。目前,焚烧填埋能够处置的资源有限,难以满足快速增长危废要求。应当对产废量大的行业、企业推行清洁生产,通过工艺技术改造等措施,减少产生量。应当鼓励依法开展自行利用处置,尽量降低企业危废转运量。应当识别危险废物特性,分类处置,比如区分物化污泥和生化污泥。
三是鼓励废物综合利用。焚烧填埋存在二次污染问题,对具有可利用价值的废物,优先进行综合利用。十三五期间,江苏省将积极引导具有新型干法水泥窑资源的地方,重点推进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和工业污泥项目建设。
四是规模化整合资源。借鉴园区废水处理模式,对危险废物实行集中预处理和集中利用处置。应根据规划建设园区危险废物预处理中心,或者通过大企业自建、小企业共享的方式,解决园区内危险废物。
五是通过政策引导,以目前超期贮存量大的工业污泥、废盐、废活性炭、飞灰等为重点,组织开展技术攻关,培育利用处置企业。选择社会责任感强、经济技术实力雄厚的企业,推动专业化、规模化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