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孙秀英 通讯员周晓梦海口报道
海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提出,到2018年底,全省环境空气质量要持续保持优良,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8%,PM10、PM2.5等主要大气污染物浓度控制在较低水平。
针对海南大气污染特点,《方案》制定了粉尘、扬尘、主要大气污染物重点区域和行业的综合整治措施,其中的重点任务包括机动车污染治理、城市扬尘污染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餐饮业污染治理、船舶港口污染治理、面源污染治理、煤炭油品管控和工业大气综合整治等多个方面。
根据《方案》,今年海口、三亚、儋州的城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油烟净化设施安装运行率要达到100%,全省所有市县建成区全面禁止露天烧烤;要严格报废车辆监管,严格报废汽车在回收、存储、运输、拆解、注销等环节程序的监管,坚决杜绝回收的报废汽车及其“五大组成”(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流向市场。
海南将进一步加强机动车环境管理。尾气排放检测不达标的车辆,不得发放环保合格标志、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尾气排放检测不达标的营运车辆一律不予发放道路运输证。
今年6月前,海南将建立起环境污染有奖举报制度,公示各类污染源主管部门举报电话、信箱以及微信举报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