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8-02 20:19:20
为进一步规范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行为,昨天央行发布了《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操作规程》(下简称《规程》),自2009年5月15日起施行。
《规程》明确,一次足额发行或限额内分期发行金融债券,发行人应在本次或每期债券发行前5个工作日,按要求将有关文件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并提交《金融债券备案登记表》。
对于金融债券的承销方式,《规程》要求发行人应组建承销团,金融债券的承销可以采用招标承销或协议承销等方式。《规程》同时明确了主承销商的职责、信用评级机构的职业操守等。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认为,现在金融债券发行的比较多,商业银行相互发债,为银行提供资本金,增强银行间资本的流动性,使得投资成本低,也就是债券持有者也在银行体系内,这就可能会出现不规范的情况,这个规章的出台有利于未来金融债券在发行上更公开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