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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相关政策

2016-05-24 15:32:46  
◆韩军
 
    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之后,2014年江苏省开始推进全省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以下简称试点工作)。重点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体系建设,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改善,畜禽粪便综合利用以及历史遗留工矿污染治理等工作,力求全省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显著改善。
 
    试点工作借鉴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经验,项目建设顺利展开,工作成效逐渐显露。但试点工作中仍有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项目缺审批,工程推进难。试点工作的实施区域在基层农村,项目建设不可避免要涉及土地问题。垃圾中转站和污水处理设施占地面积小则几十平方米,大则几百平方米。由于项目体量小,又有耕地红线的限制,用地规划许可和土地审批无法办理,直接导致项目推进难以进行。垃圾中转站和污水处理设施即使采取地埋式,或在现有建筑上改造重建、占用边角地荒地等方式,仍改变不了设施的违建性质,随时可能被有关部门查处。此外,污水处理设施建成运行后,环境治理和减排效果显而易见,但减排量却得不到认可。
 
    二是施工变更多,项目审计难。污水管网铺设须在农民的家前屋后开挖动土,由于农民认知、习惯和风俗等影响,设计图纸很难做到“一张蓝图绘到底”,经常出现改、减、增的情况。有些农户坚决不允许污水管从自家地里经过,有些农户不愿接入,还有些农户原先不愿接,后来又强烈要求接。小的变更太多,施工时往往不能及时报备。变更积少成多,达到一定比例,项目需重新立项审批,导致审计时问题重重,审计周期无限拉长。
 
    三是部门联动少,资金整合难。试点工作虽积极倡导各类涉及农村环境治理资金进行科学整合、集中使用,但实际操作难。一方面,住建、农业、水利等条块资金支持重点、使用要求和验收标准各有侧重,较难实现资金的统筹使用;另一方面,各条块资金项目推进步调往往不一致,即使整合在一起,结果却是相互掣肘。如某地尝试用试点工作资金在某村铺设污水管网,利用美丽乡村项目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然而尽管污水管网已经到位,而处理设施建设却滞后,导致污水集中排放,项目验收被迫延期。
 
    四是维护缺经费,长效管护难。制约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长效管护的根本因素是资金。运营维护经费不在试点工作资金支持之列,需地方自行筹措。试点工作中,地方财政已配套了诸如设计、监理、招标代理、环评、审计等资金,由于运营维护资金筹措渠道匮乏,目前基本还是由地方财政承担。各地财政状况不同,难免出现运营维护资金难落实或不足额的问题,导致污水处理设施不得不“晒太阳”或是低质态运行。
 
    为更好地推进试点工作,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加以完善:
 
    首先,做好顶层设计,为项目推进扫清障碍。环保部门应会同发改、住建、国土、审计、财政等部门对试点工作推进过程中各环节明确标准、要求,从操作层面上给予指导。制定完善的项目推进指南,避免基层在实施时边做边请示。在省级层面上,对国土和规划审批难、污水处理设施电价偏高等问题进行协调,打通试点工作中的梗阻环节。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种类繁多,实际采购时往往低价中标,适用性和质量难以保证。省整治办可采取统一邀请、集中考察、专家评议的方式,筛选出综合实力强、技术过硬、用户评价好的企业加以推荐,不仅可保证设施质量,还对后期维护大有裨益。
 
    其次,审计时可淡化前期审核,把审计重点集中到对实际工程量的核定上。因种种因素影响,试点工作中变更较多,现行的审计对项目的合规性和过程的控制都有严格要求,导致审计的周期延长,甚至出现部分地方审计部门不予审计的情况。笔者建议,试点项目作为整省推进的项目,有其特殊的地位。审计时可淡化前期审核,把审计重点集中到对实际工程量的核定上。考虑到考核的要求,可采取统一确定审计单位,按地区、年度审计,审计结果各级共用,避免地方先行审计后,考核验收时再进行复审,造成浪费。
 
    第三,加大资金整合和投入力度,做精项目。一方面,要强化部门协作机制。对分散于各部门的资金项目进行有机整合,如将环保、住建和水利的水治理资金结合使用,不仅可以避免重复投资,还可促进资金效益的最大显现。另一方面,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试点工作支持的每个村50万元~80万元,勉强满足在较为集中的村民小组开展试点,范围和力度偏小,全覆盖作用不明显。可在投资强度和后期运维方面加大资金投入,为试点工作的效果显现提供保障。
 
作者单位: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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