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8-02 20:19:20
财政部13日表示,为落实地方政府配套资金,保证中央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各级财政部门将采取一系列措施,其中包括支持银行发放适量特定项目中长期贷款,解决项目资本金不足问题,对银行利率优惠部分给予适当财政贴息。
财政部还要求,地方财政部门统筹安排好各类可用财力,包括财政预算内资金、各级政府土地出让收益等;要求各地区认真落实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和债券资金安排使用工作,优先保证中央投资项目地方配套的需要;利用现有融资平台,充分发挥企业债、公司债和中期票据等融资工具的功能,利用市场机制筹集配套资金。
财政部称,为加强中央新增投资管理,国务院决定成立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为组长单位、财政部为副组长单位,监察部、国土资源部等9部门参加的中央投资协调小组,负责加强对中央投资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财政部要求各地财政部门积极推动本地区相关部门比照中央建立相应工作协调机制,并以此为平台,积极参与落实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措施,统筹协调相关规划、项目、资金和政策,核实、确认并督促相关部门落实项目配套资金,合理安排本地区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及其他财政性资金,发挥财政部门在扩大内需投资管理中的应有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