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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可在供给侧改革中大有可为

2016-06-16 11:05:44  
◆张伟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绿色化导向的改革,即依靠供给的绿色化,通过要素的最优配置,促使经济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外商投资不仅能够提供资本,而且能够提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具有多重优势。在合理的引导下,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可大有可为。
 
外商投资在供给侧改革中能够发挥作用
 
    业界一般把外商投资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两个领域的问题。因为外商投资恪守利益最大化的商业原则,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一定的公共性。但笔者认为,如果东道国缺乏环境规制,或环境规制不力,外商投资企业作为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主体,就有可能产生外商投资企业污染环境的情况。但是一旦东道国加强环境规制,外商投资企业就不得不提高环境标准,淘汰落后的高污染技术,采用先进的清洁技术,使环境污染的强度降到最低。
 
    同时,东道国加强环境规制,还有利于绿色产业外商投资的引入,形成资金的规模效应和技术的升级效应,大大促进绿色经济发展。因此,如果东道国强化环境规制,外商投资可以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融合。如果再加强技术规制(促进技术溢出的规制),外商投资企业还能提升投资区域的绿色创新能力。
 
    对于外商投资企业来说,在施行环境规制或者技术规制的两种条件下,其发挥的作用是不同的。环境规制可以激励创新,技术规制可以强化创新。环境规制所以能够激励创新,主要源于外商投资的绿色创新效应。“波特假说”告诉我们,加强对企业的环境规制,并非必然削弱企业的竞争力,相反在提高企业成本的同时,可以激发企业开展绿色创新。一些学者进一步发展了该学说,国内外实证研究结果也支持这一假说。尽管也有一些学者不同意“波特假说”,但是笔者认为,外商出于社会责任和长远发展的考虑,也会接受环境规制,主动开展绿色创新。
 
    技术规制则可以强化创新,主要源于外商投资的技术溢出效应和技术研发效应。学习效应、竞争效应、人员流动效应和关联效应都将会促进外商投资的技术溢出效应。在国内,一些学者也验证了外商投资技术溢出效应的发生。当然,对于一些不会主动进行技术溢出的外商投资,政府需要进行规制。为了更好地利用海外资源以及适应市场需求变化加快的趋势,一些外商开始在东道国设立研发机构,建立全球研发网络。对于东道国来说,这是提升本土绿色创新能力的契机。如果加强技术规制,外商投资的技术研发效应会更加显著。
 
跨国公司促进绿色产业集群发展
 
    通过对外商投资的环境规制与技术规制,带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经济活动的高效化和绿色化,这是新时期、新阶段下对外商投资功能的新开拓。在这一过程中,产业的组织形式和空间分布至关重要。其中,跨国公司作为外商投资的佼佼者,在促进绿色产业集群发展方面能够发挥特殊作用。
 
    首先,跨国公司拥有全球先进的理念、先进的技术及先进的管理方式和机制。如果能率先践行绿色发展,成为绿色创新型企业,必将对其产业链的上下游配套企业起到示范作用,从而完成由传统产业集群向绿色产业集群的转型。实践表明,一些产业集群由于绿色跨国公司的加入而改变了自身的结构和发展方向,嵌入到全球的绿色产业链中。
 
    其次,一旦跨国公司确立了绿色发展的经营宗旨,为追求产业链的经济效益将通过兼并或投资手段形成绿色产业集群。如果跨国公司所在的产业链尚未形成绿色产业集群,那么它可以采取“组链”的形式建设绿色产业集群。如果跨国公司所在的产业链已经形成绿色产业集群但并不完整,那么它可以采取“补链”的形式完善绿色产业集群。总之,借助于产业组织的结构优化,跨国公司可以成为绿色产业集群发展的组织者。实践也表明,一些地区由于绿色跨国公司的加入,产生了外商投资引致的绿色产业集群,这些绿色产业集群正是在绿色跨国公司的影响下形成的。
 
    第三,绿色跨国公司在与产业集群相互作用的过程中,技术溢出效应对促进整个产业集群的升级优化具有重要作用。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经济创新化进程的加快,跨国公司在产业集群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在这种情况下,绿色跨国公司不但可以主导地方产业集群的绿色创新,而且也可以利用其全球生产和营销网络为地方产业集群提供绿色发展平台,使地方产业集群由封闭的和独立运行的系统转变为开放的、与外界资源共享的系统。绿色跨国公司的这种对地方产业集群水平提升的作用,是其他绿色企业难以实现的。
 
加强外商投资与供给侧改革协同
 
    如何更加充分地发挥外商投资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推动作用?除了加强环境规制和技术规制,还要加强外商投资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协同。协同的路径主要包括分工协同、创新协同和资本协同。
 
    分工协同主要包括两种形式:一是吸聚协同,即众多外商投资企业依次进入,这种形式形成产业集群的速度较慢;二是增长极协同,即大型跨国公司的进入导致众多配套企业跟随进入,这种形式形成产业集群的速度较快。吸聚协同主要适用于当地有一定产业基础,特别是已经形成产业集群的工业园区。吸聚协同效应发挥作用时受到生产方式、产业链结构和技术含量的影响,生产越专业化,产业链越长,技术含量越高,其产业间协同的连带效应越大。增长极协同需要跨国公司的进入,从而带动相关产业和支援性产业的协同集聚。具备增长极协同的区域应特别注意强化经济园区的产业特色,积极推动各类经济园区向专业化、特色化发展,彻底扭转同一类型的经济园区产业结构雷同的局面。每个经济园区应该根据自身的优势产业确定产业发展重点,围绕主导产业搞好配套产业的发展,发挥增长极协同效应。
 
    创新协同主要包括区域层面的创新协同和企业层面的创新协同。一是区域层面的创新协同。跨国公司研发中心与本土创新机构的协同,会增加技术溢出的可能性。同时,可以在近距离接触的情况下,更方便地获取地方创新资源、客户和供应商知识、市场知识,从而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其技术创新能力的增强又反过来会增加技术溢出,能够形成良性循环。二是企业层面的创新协同。新兴的企业集群往往特别注重集体共享资源,提高交易效率,企业之间在贸易和非贸易方面相互依赖,并交流隐含经验类知识,使区域成为有利于学习和知识溢出的空间。
 
    资本协同主要包括物质资本协同和人力资本协同。一般来说,外商投资企业凭借其强大的经营规模和资本优势,通过各种方式促进所投资区域资本存量的增加,从而有助于弥补区域产业发展资本的稀缺性,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当然,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进行投资时采用的方式也日新月异,已呈现出从投资新建到并购投资、从合资到独资、从单个项目到产业链投资的发展新格局。跨国公司最初进入中国市场时,对于中国市场不熟悉,缺乏在中国市场运作的经验。往往在当地选择合作伙伴,建立合资企业。经过多年的合作,跨国公司逐渐了解并熟悉了中国市场。为了在中国更快发展,跨国公司通过增资扩股以及并购等方式,成为合资企业的大股东。跨国公司通过参股并购等方式可以使本土企业得到改组改造,有利于优化配置存量企业资源,吸纳各种优质资源,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人力资本协同是指劳动力在外商投资与区域产业之间的流动。人力资本的流动,加强了外商投资企业与区域产业中企业、大学、研究机构之间的联系,从而推动两者的协同。人力资本协同包括高端人力资本协同、校企对接人力资本协同和人力资源联盟。
 
作者系济南大学绿色发展研究院院长,本文选自专题研究《外商投资与绿色经济发展研究》部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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