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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部委一把手齐聚 环保领域最高级别对话 谈了啥?

2016-11-08 16:50:10  
这是一场环保领域最高级别对话

七大部委一把手齐聚

公开回应环保焦点

11月4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结合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进行专题询问。环保部、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建部、农业部,这些与环保工作密切相关的部委负责人聚集一堂,与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面对面,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哪些环保话题成为关注焦点?相关部门负责人又是如何回应的呢?

1. 如何解决跨行政区域
的环境保护问题?

王毅委员提问:
「目前环境问题主要呈现流域性水污染、区域性的大气污染和土壤污染。今后有关部门将建立哪些长效的体制机制来更好地解决跨行政区的流域和区域环境问题?

环保部部长陈吉宁表示——
这几年各地在环境保护区域联防联控工作中取得一些成效,但仍有一些深层次问题需要解决。一是按行政区域分割管理,导致区域流域环境保护全局性不够。一些地方政府因为各自的发展阶段、利益诉求不完全一致,各自为政,导致各地在环保目标、政策标准、执法尺度方面难以统一。二是职责关系、事权划分有待进一步明确。一些跨区的环境问题比较难以解决,突出的就是京津冀机动车污染问题。三是现有的协调机制还比较松散,缺乏强有力的支撑,权威性不足等。

为此,中共中央、国务院已经印发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明确提出要完善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的联防联控协作机制,在部分地区开展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创新试点。另外还要开展建立跨地区环保机构,按流域设置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机构的试点。环保部正在牵头做这两个试点的方案,目前已经有了一个初步的方案,正在积极与各部门协调,希望按程序报批之后进行试点的实施。

2. 环境质量改善的拐点
何时来到?

辜胜阻委员就我国绿色发展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提问:
人民群众过去是'盼温饱',现在是'盼环保',过去是'求生存',现在是'求生态'。我对发改委的提问是,我国绿色发展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如何?环境治理的拐点需要多少年?

发改委主任徐绍史——
在编制「十三五」规划时对环境拐点问题请部分专家和机构做过研究,就我们国家的排放要到2030年达到峰值。我们在去年年底巴黎气候变化会议上已经提交了中国的议定书,绿色发展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永远在路上。

下一步将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推动政府与社会资本的合作,使社会资本大量进入到环境建设的领域,还要实施绿色论证和政府绿色采购制度,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推动整个环保产业的发展。

 

财政部副部长刘昆就构建绿色税收体系问题作了补充发言——

按照绿色发展理念,国家在节能环保、资源循环利用、新能源开发利用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税收政策,一方面发挥税收政策对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正向激励作用,另一个方面发挥税收政策对消耗资源、破坏环境的约束作用。

 

下一步财政部还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落实好现有的促进绿色发展的财税和金融措施,深入推进消费税、资源税改革,加快出台环境保护税法的有关措施,优化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构建有利于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绿色政策体系。


3. 「毒地」如何避免?

王明雯委员就今年4月常州外国语学校学生中毒事件提问:
目前全国土壤污染的总体情况如何?特别是受重金属污染的耕地及工业污染地块的治理和用途管控中存在着哪些困难和问题?
采取了哪些措施?下一步有何工作打算?

环保部部长陈吉宁——

2013年全国土壤污染状况普查得出的「全国土壤污染状况点位超标率是16.1%」并非目前实际土壤污染的情况,现在具体底数还没有完全摸清。点位超标率回答的是在什么地区存在土壤污染问题,以及是什么造成的,并不是代表有16.1%的土壤被污染,这两个问题非常容易混淆。

 

由于土壤污染空间变异性大,调查工作复杂,目前全国土壤污染情况仍然底数不清,没有建立起土壤按照污染程度进行分类的清单和地块,监管缺乏依据。今年5月国务院印发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十条),这为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做出了全面战略部署。当务之急是做好全国土壤污染状况的详查工作。2018年底农用地的污染情况要查明,2020年底前要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污染地块的分布及其环境风险的情况。


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
要对严重污染的耕地依法进行地类的变更,并科学划定永久性农田。现在我们正在按照中央的要求,在全国推进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工作,今年年底前要基本结束。

目前耕地面积多于20亿亩,按照「十三五」规划的耕地总量红线是18.65亿亩,将不稳定和污染的耕地划出去后,仍然能保证在「红线」以内。

住建部部长陈政高——

在落实国务院“土十条”当中,住建部承担着「两个严格管控」:第一个严格管控,是指严格管控已经被污染的工业场地。第二个严格管控就是管控空间布局,防止新增土地污染。为了做好这两个严格管控,住建部正在制定工业污染场地规划细则,年底就可以发下去,为各地在今后遵循。

 

4. 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埋单
如何破局?

丛斌委员就环境损害赔偿措施提问:
环境污染导致了环境本身、他人财产和公民人身等损害,已经成为了一个不争的事实,我的问题是国务院在环境损害赔偿方面有何可行性的具体措施?

环保部部长陈吉宁——

我国现行的法律侧重的是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导致的人身和财产损害的赔偿,目前只有海洋环境保护法明确规定了破坏海洋生态的损害赔偿问题。


去年11月,中办国办印发《生态损害赔偿制度改期试点方案》,明确了违法排污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须对生态环境破坏进行赔偿。而政府则是主张赔偿的权利人。这一方案力图弥补法律缺失,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埋单」的困局。

今年4月国务院进一步确立了吉林等七个省市作为试点省份,目前我们正在按照中央的要求来全面推动这项改革的试点工作。这项工作明年底要向国务院报告试点情况,并且要提出相关的立法建议。

 

5. 农村污染如何攻坚?

 

 

 

罗亮权委员提问:
尽快解决农村脏、乱、差,环境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已成为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民生工程。请问国务院将采取哪些措施加快推进农村环境治理问题的解决?

 

 

 

农业部副部长张桃林——

针对农业面源污染在类型和成因上具有多样性与复杂性,在空间分布上具有变异性等特点,农业部统筹农业外源和內源污染防治,持续提高农业资源利用率,努力实现「一控两减三基本」目标。「一控」是控制农业用水量,提高用水效率;「两减」是指减量使用化肥和农药;「三基本」就是要在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和农膜方面得到基本循环利用,同时,也要加强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和耕地质量建设。

 

环保部部长陈吉宁——

在农村环境问题上环保部和农业部密切合作,坚持城乡环境治理并重,特别是解决跟农民切身利益相关的突出环境问题。2008年国家出台「以奖促治」政策,环保部联合财政部积极推动这项工作,重点是解决农村的饮水安全问题、生活污水问题、垃圾问题和畜禽养殖污染问题,这些都跟农村老百姓的生活密切相关。到去年底中央财政累计投入农村环保专项资金是315亿元,7.8万个村庄开展了综合整治,直接受益人口达到1.4亿人。「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把这项政策进一步扩大,推进13万个行政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建设美丽宜居的乡村。

 

下一步,环保部将着力推动:一是分解落实大气、水、土壤三个十条中有关农村环境治理的目标任务,纳入与各省级政府签署的责任书,督促地方政府守住农村环境质量底线。二是推进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制定实施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三五」规划,确保完成13万个建制村的环境综合整治。三是加大农村环境污染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跨区域的转移,防止工业污染「上山下乡」。同时加大城乡结合部工业污染源的治理,减少对农村环境的影响。四是推动农村环境治理市场化运作,探索建立以「用」为核心、「治、用、保」结合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体系。

 

 

 

6. 国务院还将采取哪些措施?

 

 

 

吕薇委员提问:
国务院还将采取哪些措施进一步解决我国环境保护中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加快推进环境质量的改善?

 

 

国务委员王勇——

下一步,国务院将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为导向,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社会风尚;全力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确保如期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切实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实现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内在统一、相互促进;加快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改革,有序推进相关改革试点工作;着力加强环境法治建设,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以环境质量改善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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