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穷志
价格牵一发而动全身,PPP定价机制是PPP模式运行的核心动力与基础环境。我国目前的PPP定价机制存在哪些问题,应该如何理顺?
现行成本利润率标准难以确定,价格论证和监管存在问题
当前,PPP项目签约率不高,私人资本参与率低,融资难、融资贵,这些问题都与PPP定价机制存在直接关联。
首先,现行成本利润率标准难以确定。行业大数据、标准测算及信息披露缺失,现行标准设计“一企一策”。
同时,企业和政府间信息不对称,企业易夸大成本。而政府难以把握成本利润率的敏感性,风险难以公平分担。
其次,在价格论证方面,一方面,公众参与率低,难以充分表达意愿,无法起到监督与制衡作用。另一方面,关键价格信息未公开,目前在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PPP中心)网站上公布的PPP项目信息,仅显示项目名称、行业性质、投资额、回报机制、运作方式等粗略信息,成本、利润等关键、敏感价格信息被忽略。
再次,价格监管系统庞杂。现行监管制度是联合监审制度,监审部门包括发改、财政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机构错综复杂,监管权力分散。
应建立激励性价格机制,将市场和成本风险由价格监管机构转移至公司
在未来的PPP定价中,应建立激励性价格机制。这一机制主要分为两类:一类为价格上限机制。价格主管部门对公共产品设置最高价格,企业在最高价格以下自主制定价格。
另一类为标尺竞争。在某一区域,价格主管部门将质高价低的特定企业树立为标尺,引导这一区域其他企业定价。目前,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进行了多次多行业PPP项目试点,可以将试点企业价格作为行业价格标尺,建立标尺竞争机制。
激励性价格机制应模仿竞争市场,将市场和成本风险由价格监管机构转移至公司,使企业提高效率、降低成本、降低价格,这将有效解决政府部门与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问题。
同时,建立独立、专业和公众有效参与的价格监管体系。比如,政府PPP监管机构应独立,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并建立PPP项目组建交通、水利、环保等专业消费者协会。
此外,还要采用技术设备深入挖掘项目数据,建立项目完全信息定期公布制度。比如,构建数据库,将流量监测、视频监控等电子设备与PPP综合服务平台连接,录入金融、税务、审计等部门数据,在系统内生成PPP项目数据。
作者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 ,对原文章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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