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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公开审判4起破坏环境案

2016-11-16 15:54:11  

在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号审判庭,法官经审理后当庭宣判: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卢某海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判处张某军等人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这是当天焦作市两级人民法院集中公开审判的4起涉及北山治理及生态环境保护案件中的一起。

一段时间以来,焦作市北部山区私采乱挖现象屡禁不止,既破坏了生态环境又造成了粉尘污染。为守护一方绿水青山,全市两级人民法院围绕北山治理和大气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持续发力,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

在当天的集中公开审判中,修武县人民法院对韩某锋、杨某江玩忽职守案和孙某星、卢某宝玩忽职守案进行审理并当庭宣判,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王某与焦作市某公司噪声污染责任纠纷案进行了二审并当庭宣判。

此次集中公开审判,不仅让直接参与犯罪活动的违法分子受到了惩处,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便利的公职人员也得到了应有的制裁。

截至目前,焦作市两级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破坏环境资源案件87起,审结64起,结案率达73.56%。其中,共受理涉及污染环境类犯罪21起28人,判处17起22人。

刘俊超 邵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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