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日前印发《全国农村沼气发展“十三五”规划》,要求新建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172 个、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3150 个。
据测算,“十三五”期间农村沼气工程总投资500 亿元,其中: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181.2 亿元,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133.61 亿元,中型沼气工程91 亿元,小型沼气工程59 亿元,户用沼气33.3亿元,沼气科技创新平台1.89 亿元。
规划指出,在沼气发展过程中政府采用投资补助、产业投资基金注资、股权投资、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对沼气工程建设给予支持,并研究出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实施细则,完善行业准入标准体系。
综合考虑各地区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等资源量,肥料化、饲料化、原料化、基料化等竞争性利用途径,以及地域分异规律、沼气发展基础、经济水平、清洁能源需求等因素,将全国31 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划分为三类地区:I 类地区(资源量丰富地区);II 类地区(资源量中等地区);III 类地区(资源量一般地区)。
I类地区要求新建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1884 处,中型沼气工程4815 处,小型沼气工程11000 处,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123 处,总池容达到886 万立方米;新建户用沼气76 万户;处理畜禽粪便4551 万吨、农作物秸秆588 万吨,年沼气总产量32 亿立方米。
II类地区要求新建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973 处,中型沼气工程4000 处,小型沼气工程4450 处,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39 处,总池容达到402 万立方米;新建户用沼气34 万户;处理畜禽粪便2226 万吨、农作物秸秆219 万吨,年沼气总产量14亿立方米。
III类地区要求新建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293 处,中型沼气工程1185 处,小型沼气工程50 处,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10 处,总池容达到101 万立方米;新建户用沼气1 万户;处理畜禽粪便407 万吨、农作物秸秆56 万吨,年沼气总产量3 亿立方米。
在优惠政策方面,还将研究建立规模化养殖场废弃物强制性资源化处理制度。完善促进市场主体开展多种形式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的激励机制,研究建立农业废弃物处理收费机制。
同时完善沼气沼肥等终端产品补贴政策,对生产沼气和提纯生物天然气用于城乡居民生活的可参照沼气发电上网补贴方式予以支持;在实施绿色生态导向的农业政策中,支持农村居民、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等使用农业废弃物资源化生产的有机肥。比照资源循环型企业的政策,研究建立健全并落实规模化沼气和生物天然气工程项目用地、用电、税收等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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