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远航 王金南
区域重污染频发、大气能见度下降和多数城市空气质量不达标已成为我国面临的最严重环境问题。西方发达国家在工业化过程中也曾经历过严重的大气污染事件,通过大量的科学探索和持续的治理实践,这些污染问题逐步得到了有效控制,为我国开展大气污染治理和加快空气质量改善提供了借鉴。
1.发达国家经历了漫长而艰巨的大气污染防治历程,从污染高峰到空气质量达标需要大约30年~40年的艰苦努力。
从发达国家大气污染的历史来看,严重的污染事件直接加快了大气污染治理的进程。
欧洲大气污染治理始于1952年发生在英国的伦敦烟雾事件,此后从煤烟型污染到酸雨与污染物跨界传输问题,欧洲采取能源替代、总量削减控制等策略,直到20世纪80年代,传统的大气污染才基本得到治理。
美国大气污染治理源于上世纪50年代发生的洛杉矶光化学烟雾事件,先后颁布了《空气污染控制法》、《清洁空气法》以及为解决近地面O3和PM2.5污染问题而发布的“清洁空气州际法规”。经过40多年的综合治理,美国O3和PM2.5污染已大幅降低,但是仍有部分地区不能达到国家空气质量标准。
日本大气污染治理源于1960年石化工厂附近患哮喘类疾病的病人数量激增事件。从1968年政府颁布《大气污染控制法》起,经过30多年的努力,日本空气质量才得到明显改善,但在大城市的中心城区,PM2.5浓度达标存在较大困难。
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是大气污染防治体系的核心,保护公众健康是标准逐步升级的主要考虑。
国际上普遍重视对颗粒物等污染物的研究与防治,并基于对人体健康的影响逐步调整和加严标准中污染物的浓度限值。美国于1987年和1997年先后制定了PM10和PM2.5的国家空气质量标准。欧盟从1980年起,逐步颁布了一些污染物的浓度限制和建议值标准,并不断修订和更新。我国于1982年颁布并实施了首个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大气环境质量标准》(GB3095-82),历经4次修订,于2012年颁布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为实现空气质量达标,需要进一步严格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包括机动车排放标准。
3.实施多污染物和多污染源协调控制是降低空气中颗粒物浓度、全面改善空气质量的有效途径。
大气中PM2.5来源既包括直接排放的烟粉尘、扬尘和土壤尘,又包括由各前体物生成的二次颗粒物。欧美等发达国家经验表明,有效降低环境空气中PM2.5浓度需要同时控制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氨等污染物的排放。欧盟成员国联合中欧和东欧国家签署的哥德堡协议及美国颁布的一系列法规或计划,均对颗粒物及其前体物的排放进行了严格控制。要满足我国城市空气质量达标要求,亟待建立多污染源、多污染物综合协调控制体系。
4.建立区域空气质量综合管理和区域污染联防联控协调机制是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的重要保障。
欧美日的大气污染防治均经历了“企业污染—局域污染—城市污染—区域污染”这一治理历程。欧美的空气质量管理经验表明,区域空气质量的改善,必须依赖于强大的区域大气污染协调控制能力。
欧盟一体化的污染控制框架以及美国的系列相关法规或计划,都是区域空气质量管理的成功模式。
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快速发展,我国大气污染的区域复合型特征日益突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环境管理体制不利于解决区域空气污染问题。北京奥运、广州亚运和上海世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取得了成功,为我国建立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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