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中国政府采购网获悉,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预中标石家庄市晋州市滹沱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
预中标价为第一年污水处理费收费单价(P1)2.697元/吨(含增值税);当实际污水处理量(以污水厂出水口计)小于规定的出水基本水量时差额部分的补贴单价(M)1.543 元/吨(含增值税)。
晋州市滹沱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晋州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工程合作期30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30年(含建设期);晋州市滹沱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中水回用工程合作期30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29年。
出水要求达到准地表水四类排放标准。本项目总投资额43709.36万元。
详情如下:
河北省石家庄市晋州市滹沱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预中标公告
项目名称:河北省石家庄市晋州市滹沱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工程采购项目
项目编码:HB2019104670020051
项目联系人:张雄伟
项目联系电话:0311-83662215
采购人: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晋州市分局
采购人地址:晋州市和平街21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84326152
代理机构: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靶场街2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3662215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20-04-21
定标日期:2020-05-11
总中标金额:0万元
合同履行日期:30年
采购数量:PPP社会资本,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服务要求:工程施工质量:项目质量需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附属建筑和附属设备设计标准》(CJJ31-89)、《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修订)(2001年)、《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50069-2002)、《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2)、《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等,并做到一次性验收合格,如规范标准有更新以更新后的验收标准为准。出水水质标准:达到准地表水四类排放标准,以实施方案的指标为准。运营质量和效率:必须达到安全运营、高效运转和优质服务的运营目标。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陈日辉、高旭东、张丽英、范彦兵、张铁男、朱志宏、田慧艳;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名单: 尹立仓、牛聚强、彭玉宗、纪宏志、李士章、李中谦、周喜春。
供货商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21号39幢16层
中标供货商金额:0万元
备注:预中标社会资本: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21号39幢16层法定代表人:刘永政预中标价:第一年污水处理费收费单价(P1)2.697元/吨(含增值税);当实际污水处理量(以污水厂出水口计)小于规定的出水基本水量时差额部分的补贴单价(M)1.543 元/吨(含增值税)。
合作期限:晋州市滹沱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晋州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工程合作期30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30年(含建设期);晋州市滹沱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中水回用工程合作期30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29年。
服务质量要求:工程施工质量:项目质量需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附属建筑和附属设备设计标准》(CJJ31-89)、《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修订)(2001年)、《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50069-2002)、《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2)、《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等,并做到一次性验收合格,如规范标准有更新以更新后的验收标准为准。出水水质标准:达到准地表水四类排放标准,以实施方案的指标为准。
运营质量和效率:必须达到安全运营、高效运转和优质服务的运营目标。项目概算:本项目总投资额43709.36万元。回报机制:使用者付费、政府付费和可行性缺口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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