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改善水环境质量,进一步规范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排污口分类》等4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征求意见稿。按照《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制修订工作规则》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见附件)。
请对以上文件存在建议和修改意见的会员企业,详细说明修订的内容和具体理由,并最迟于12月17日下午14点前将意见电子稿反馈到秘书处。
研究部座机:010-84640865-606
邮箱:fanpeipeiby@163.com
全联环境服务业商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1: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排污口分类(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排污口分类(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附件3: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溯源总则(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4:《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溯源总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附件5: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规范化建设(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6:《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规范化建设(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附件7: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排污口信息传输、交换(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8:《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排污口信息传输、交换(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提交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