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等规范条件及相关公告管理办法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拟公告的符合《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九批)、符合《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五批)、符合《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二批)、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三批),以及变更废钢铁加工行业规范公告名称企业、撤销废钢铁加工行业规范公告资格的企业名单公开征求意见(见附件)。
请对以上文件存在建议和修改意见的会员企业,详细说明修订的内容和具体理由,并最迟于12月7日下午14点前将意见电子稿反馈到秘书处。
研究部座机:010-84640865-606
邮箱:fanpeipeiby@163.com
全联环境服务业商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1:符合《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九批).docx
附件2:变更《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公告名称的企业名单.docx
附件3:撤销《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公告的企业名单.docx
附件4:符合《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五批).docx
附件5:符合《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二批).docx
附件6: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三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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