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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拟公告的废钢铁、废塑料、废旧轮胎、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名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021-11-29 11:56:41  


各有关单位:

 

按照《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等规范条件及相关公告管理办法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拟公告的符合《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九批)、符合《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五批)、符合《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二批)、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三批),以及变更废钢铁加工行业规范公告名称企业、撤销废钢铁加工行业规范公告资格的企业名单公开征求意见(见附件)。


请对以上文件存在建议和修改意见的会员企业,详细说明修订的内容和具体理由,并最迟于12月7日下午14点前将意见电子稿反馈到秘书处。

 

研究部座机:010-84640865-606

邮箱:fanpeipeiby@163.com

 

全联环境服务业商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1:符合《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九批).docx

附件2:变更《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公告名称的企业名单.docx

附件3:撤销《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公告的企业名单.docx

附件4:符合《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五批).docx

附件5:符合《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二批).docx

附件6: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三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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