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按照《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国办函〔2021〕47号)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小微企业危险废物的环境监管与服务, 生态环境部研究起草了《关于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见附件)。
请对以上文件存在建议和修改意见的会员企业,详细说明修订的内容和具体理由,并最迟于12月9日下午14点前将意见电子稿反馈到秘书处。
研究部座机:010-84640865-606
邮箱:fanpeipeiby@163.com
全联环境服务业商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关于对《关于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pdf
附件1:关于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关于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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