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燃煤发电厂贮灰场安全监督管理,国家能源局组织修订了《燃煤发电厂贮灰场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见附件)。
请对以上文件存在建议和修改意见的会员企业,详细说明修订的内容和具体理由,并最迟于12月17日下午14点前将意见电子稿反馈到秘书处。
研究部座机:010-84640865-606
邮箱:fanpeipeiby@163.com
全联环境服务业商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关于对《燃煤发电厂贮灰场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pdf
附件:燃煤发电厂贮灰场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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