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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7亿+!江苏下达2021年多项生态环境治理相关预算

2021-12-13 13:36:34  

 

日前,江苏省财政厅发布关于下达2021年生态环境治理相关预算。环境商会进行了汇总整理发现,投资预算金额累计超过7.6亿,涉及项目近40个。具体如下: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污染治理方向)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苏财建〔202192号)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污染治理方向)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财建〔2021225号)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污染治理方向)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苏发改投资发〔2021671号),经研究,现将2021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指标下达给你们,专项用于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污染治理方向),具体项目名称、金额及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详见附件;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802,对企业资本性支出(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了提高中央预算内资金使用效益,请你们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资金拨付手续,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同时,督促有关方面抓紧落实建设资金,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专项资金安排使用情况,接受财政部江苏监管局的监督检查。

 

二、请你们切实加强项目绩效管理,对照省发展改革委苏发改投资发〔2021671号文件所列的绩效目标会同同级发展改革等部门及时分解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建设工作取得实效和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江苏省2021年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污染治理方向)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表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节能减碳方向)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苏财建〔2021126号)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节能减碳方向)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财建〔2021287号)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节能减碳方向)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苏发改投资发〔2021942号),经研究,现将2021年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节能减碳方向)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指标下达给你们,具体项目名称、金额及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详见附件;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499.其他资本性支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了提高中央预算内资金使用效益,请你们迅速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资金拨付手续,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同时,督促有关方面抓紧落实建设资金,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专项资金安排使用情况,接受财政部江苏监管局的监督检查。

 

二、请你们切实加强项目绩效管理,对照苏发改投资发〔2021942号文件所列的绩效目标会同同级发展改革等部门及时分解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建设工作取得实效和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江苏省2021年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节能减碳方向)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方向)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苏财建〔202192号)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方向)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财建〔2021230号)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转下达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建设专项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苏发改投资发〔2021650号),经研究,现将2021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指标下达给你们,专项用于长三角一体化项目建设,具体项目名称、金额及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详见附件;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602.资本性支出(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了提高中央预算内资金使用效益,请你们迅速将资金落实到项目,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资金拨付手续,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同时,督促有关方面抓紧落实建设资金,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专项资金安排使用情况,接受财政部江苏监管局的监督检查。

 

二、请你们切实加强项目绩效管理,对照省发展改革委苏发改投资发〔2021650号文件所列的绩效目标会同同级发展改革等部门及时分解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建设工作取得实效和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江苏省2021年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方向)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表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苏财建〔202166号)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财建〔2021130号)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分解下达2021年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苏发改投资发〔2021457号),经研究,现将2021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指标下达给你们,专项用于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具体项目名称、金额及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详见附件;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802,对企业资本性支出(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了提高中央预算内资金使用效益,请你们迅速将资金落实到项目,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资金拨付手续,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同时,督促有关方面抓紧落实建设资金,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专项资金安排使用情况,接受财政部江苏监管局的监督检查。

 

二、请你们切实加强项目绩效管理,对照省发展改革委苏发改投资发〔2021457号文件所列的绩效目标会同同级发展改革等部门及时分解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建设工作取得实效和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江苏省2021年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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