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城镇供水价格管理,保障供水、用水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供水事业健康发展,节约和保护水资源。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2021〕第46号令),河北省有关部门对原《河北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研究起草了《河北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见附件)。
请对以上文件存在建议和修改意见的会员企业,详细说明修订的内容和具体理由,并最迟于1月6日下午14点前将意见电子稿反馈到秘书处。
研究部座机:010-84640865-606
邮箱:fanpeipeiby@163.com
全联环境服务业商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关于对《河北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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