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完善柠檬酸、淀粉、酵母等行业水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生态环境部组织起草了《柠檬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430—2013)修改单(征求意见稿)等3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修改单。按照《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制修订工作规则》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见附件)。
请对以上文件存在建议和修改意见的会员企业,详细说明修订的内容和具体理由,并最迟于1月27日下午14点前将意见电子稿反馈到秘书处。
研究部座机:010-84640865-606
邮箱:fanpeipeiby@163.com
全联环境服务业商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关于对《柠檬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3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修改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pdf
附件1:《柠檬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430—2013)修改单(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柠檬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430—2013)修改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附件3:《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1—2010)修改单(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4:《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1—2010)修改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附件5:《酵母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2—2010)修改单(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6:《酵母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2—2010)修改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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