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时期,我国将进一步推动无废城市的建设,其中,加快垃圾分类、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则成为了探索实践的必经之路。新的一年,各地垃圾分类政策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涌现,逐步加强对垃圾分类的全流程管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将迈入法治新时代。
3月1日起,全国最新一批垃圾分类相关政策法规即将正式实施,中国环卫在线网整理。
重庆:《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经重庆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9章69条,规范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
江西:《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由江西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7月28日通过,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条例》分十章,对省内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以及农村生活垃圾如何处理、未履行职责的企业和个人如何处罚等,进行了全面规定。
河南:《河南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2022 年 1 月 5 日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 209 号公布,自3月1日起正式实施,2009年4月28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河南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25号)同时废止。
《办法》对生活垃圾从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与分类处理各个环节,全方位进行了规范。
安徽:《安徽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于2021年11月19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条例》将推动垃圾分类全民参与,统筹城乡发展,针对性指导安徽省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及其监督管理活动,推动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山东:《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3月1日正式实施,山东省将进入强制垃圾分类时代。其中,设区市居民小区垃圾分类要实现有效覆盖,各县(市)至少有1个镇(街)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山东省将建立垃圾分类考核指标体系,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排名通报。本条例自2022年3月1日起开始施行。
广东梅州:《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梅州城区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通告》
通告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通告》指出,梅州城区范围内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家庭和个人应当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并按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通告》还对垃圾分类的种类、单位和个人做法、收运、管理责任、违反规定处理等进行了说明。
广东佛山:《佛山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于2021年12月1日十五届佛山市人民政府第10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
《办法》明晰了生活垃圾分类责任,规定了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具体措施,并细化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可操作性。加快佛山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形成“大分流、小分类”的总体格局。
安徽安庆:《安庆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2021年12月22日《安庆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出台,2022年5月1日起将在安庆城市建成区地域范围正式施行,县级城市可参照执行。
《办法》明确了安庆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目标,规范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等过程,并规定了“不分类、不收运,不分类、不处置”的监督机制,保障全程分类效果。
江苏宿迁:《宿迁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改善人居环境,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置,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自2022年3月1日起开始施行。
福建莆田:《莆田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办法》确定了各职能部门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中的工作职责;明确社会各行各业及个人在垃圾管理中应履行的责任;要求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四同步”,并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同时对在公共用地或既有居民小区内新建、改(扩)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屋(亭)等设施,实行手续豁免。本办法自2022年3月1日起开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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