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办法》,加强生态环境档案的科学管理,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了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生态环境档案管理规范 污染源管控》修订工作,目前已编制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对以上文件存在建议和修改意见的会员企业,详细说明修订的内容和具体理由,并最迟于4月29日下午14点前将意见电子稿反馈到秘书处。
研究部座机:010-84640865-606
邮箱:fanpeipeiby@163.com
附件1:生态环境档案管理规范 污染源管控(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生态环境档案管理规范 污染源管控(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pdf
全联环境服务业商会
二○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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