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排放源统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生态环境部组织对《环境统计技术规范 污染源统计》进行了修订,形成《生态环境统计技术规范 排放源统计(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对以上文件存在建议和修改意见的会员企业,详细说明修订的内容和具体理由,并最迟于5月19日下午14点前将意见电子稿反馈到秘书处。
研究部座机:010-84640865-606
邮箱:fanpeipeiby@163.com
附件1:生态环境统计技术规范 排放源统计(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生态环境统计技术规范 排放源统计(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全联环境服务业商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提交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