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进一步完善评定评价工作程序,根据《关于促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的意见》(发改产业〔2018〕558号)、《关于促进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的通知》(国能发科技〔2018〕4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前两批首台(套)评定工作情况,国家能源局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评定和评价办法(试行)》进行修订完善,形成了《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评定和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对以上文件存在建议和修改意见的会员企业,详细说明修订的内容和具体理由,并最迟于6月16日下午14点前将意见电子稿反馈到秘书处。
研究部座机:010-84640865-606
邮箱:fanpeipeiby@163.com
附件: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评定和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全联环境服务业商会
二○二二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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