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指导规模化养殖场合理规范的开展畜禽养殖污水的采样监测,国家标准计划已设立相关项目,修订了《畜禽养殖污水采样技术规范》,增加项目监测与分析方法、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技术内容,并形成推荐性国家标准《畜禽养殖污水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对以上文件存在建议和修改意见的会员企业,详细说明修订的内容和具体理由,并最迟于6月23日下午14点前将意见电子稿反馈到秘书处。
研究部座机:010-84640865-606
邮箱:fanpeipeiby@163.com
附件2:《畜禽养殖污水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全联环境服务业商会
二○二二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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