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规范和指导粒子加速器的辐射安全与防护的要求,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粒子加速器辐射安全与防护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对以上文件存在建议和修改意见的会员企业,详细说明修订的内容和具体理由,并最迟于7月29日下午14点前将意见电子稿反馈到秘书处。
研究部座机:010-84640865-606
邮箱:fanpeipeiby@163.com
附件2:《粒子加速器辐射安全与防护规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全联环境服务业商会
二○二二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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