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决策部署,健全完善以《森林法》为核心的森林资源管理法律制度体系,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研究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对以上文件存在建议和修改意见的会员企业,详细说明修订的内容和具体理由,并最迟于8月18日下午14点前将意见电子稿反馈到秘书处。
研究部座机:010-84640865-606
邮箱:fanpeipeiby@163.com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pdf
全联环境服务业商会
二○二二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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