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我国已经处于水再生利用技术发展的关键阶段,但是尚缺乏水再生利用的技术指南或指导性文件,也没有建立一套专门针对水再利用的标准体系,水再生利用市场也缺乏规范,产业发展缺少引领。为协助水利工程师、有关部门、决策者和利益相关者考虑可行的和成本效益高的方法,以实现安全和可靠的合适用途的水回用,相关部门设立了国家标准计划,并已完成《城镇水回用 集中式中水回用系统指南第1部分:集中式水回用系统设计指南》、《城镇水回用 集中式中水回用系统指南第2部分:集中式水回用系统管理指南》,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对以上文件存在建议和修改意见的会员企业,详细说明修订的内容和具体理由,并最迟于9月23日下午14点前将意见电子稿反馈到秘书处。
研究部座机:010-84640865-606
邮箱:fanpeipeiby@163.com
附件1:《城镇水回用集中式水回用系统指南第1 部分:集中式水回用系统的设计指南》(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城镇水回用集中式水回用系统指南第1 部分:集中式水回用系统的设计原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附件3:城镇水回用 集中式中水回用系统指南第2部分:集中式水回用系统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4:《城镇水回用 集中式中水回用系统指南第2部分:集中式水回用系统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全联环境服务业商会
二○二二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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