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综合 >>内容详细

环保部审议通过《环境监察办法(草案)》《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试行)(草案)》

2012-07-06 14:04:39  

    南方日报综合消息 环保部政府官网消息,7月4日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主持召开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环境监察办法(草案)》、《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试行)(草案)》。

 

    为加强和规范环境监察工作,加强环境监察队伍建设,提升环境监察效能,制定的《环境监察办法》共4章33条,对环境监察工作的指导原则、管理体制、环境监察机构设置及其职能和工作要求,都作出了规定。《环境监察办法(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发布施行。

 

    此外,随着我国工业的迅猛发展,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数量及种类急剧增加,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已对我国构成重大环境安全隐患。为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防范环境风险,制定的《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试行)》共6章33条,会议对该《办法》的适用范围、管理职责、申请要求、风险评估、办理程序、登记后的监督管理、罚则等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经进一步修改后将发布施行。

会员验证

提交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