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期10天的联合国2009年第一次气候变化国际谈判,于4月8日在德国波恩结束。中国代表团团长、国家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苏伟对人民日报记者介绍了会议情况和中方立场——
会议的目的是要使今年12月在哥本哈根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取得成果。但是此前要确定发达国家2012年后的减排指标。发展中国家之所以提出这样的要求,首先是基于发达国家的历史累积排放。发达国家在200年的工业化过程中大量排放温室气体,是造成气候变化的主要原因,它们应对此承担历史责任。另外,发达国家在工业化过程中通过毫无限制的温室气体排放积累了大量财富和技术能力,它们有义务也有能力大幅度减排。
技术转让和资金问题,是落实2007年“巴厘岛行动计划”的核心内容。《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明确规定了发达国家以优惠和减让的条件向发展中国家转让气候友好技术并提供资金支持的义务。发展中国家正处在工业化的过程中,经济要发展,排放也要相应地增加,这也是符合发展规律的。为体现公平的原则,发达国家应该为发展中国家腾挪出足够的发展空间,以实现发展经济和消除贫困的目标。
但由于发达国家缺少应有的政治诚意,同时也缺乏相应的实施机制,发达国家在兑现转让技术和提供资金支持的承诺方面做得非常不够。这次波恩会议虽有讨论,但未能取得进展。不过,会议加深了对落实上述行动计划的认识。
中国政府的立场受到肯定和认可。中国以积极的、建设性的态度参加磋商,期望年底的哥本哈根会议取得成果。中国政府以对人类长远发展高度负责的精神看待气候变化问题,“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了5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左右的目标,中国政府提出了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家方案,并正在全面扎实落实,这将是对保护全球气候做出的实实在在的贡献,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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