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气候谈判代表团新闻发布会于昨下午2点30分开始。由于在对媒体开放的《京都议定书》下承诺问题特设小组的讨论中,美国代表颇为低调,甚少发言;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之下的长期合作行动问题特设工作组的谈判又不对外开放,因此,这是美国谈判代表团首次以公开形式亮相并发布观点。但持续了半小时的发布会只有美国谈判代表团团长乔纳森·潘兴一人出席,潘兴表示,美国支持哥本哈根协议的内容,因为它不仅是一个将资金、技术等问题都包含在内的协议,也是一个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都包含在内的协议。美国在减排与透明度问题上会对较为贫穷的发展中国家表现出灵活的态度,但我们不准备在核心问题上对发展较快的发展中国家做出妥协。在简短介绍了美方立场后,他回答了媒体提出的问题。
国内立法不会阻碍最终达成协议
英国每日电讯:中国和美国似乎对于各自在气候变化中应承担的责任有不同看法,你们如何看?
潘兴:美国与中国分别代表着最大的发达和发展中国家。我们都面临着要在全球内减排的目标,如果我们不一起寻找减排的解决途径,就无法推进问题的解决。中美之间有着卓有成效双边交流机制。在今后一周,我们将有美方的高级官员飞往北京,讨论包括气候在内的相关事宜。目前,中美两国在对于减排与透明度问题上的看法确有差异。但谈判进程尚未结束,我们会与中国继续合作。
中央电视台:美国国内至今没有出台气候变化相关立法,这会不会影响谈判的进程?
潘兴:正如你们所知,美国国会并未通过立法,不会有人比我们这些希望推动这一立法的人感到更失望了。美国的立法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艰难的谈判,美国不止气候这一个立法不能通过。但我们实际上还有除了立法机制外的行政性的方法来促成气候变化谈判相关问题的推进和解决。因此,国内立法的问题将不会阻碍气候谈判最终达成协议。
不能简单区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
南方都市报:美国方面对于“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怎么理解?这里的“共同”与“区别”分别指什么?
潘兴:有一个问题在我们所有的谈判中凸现,就是怎样表示国家间的真正不同,显然,国家在大小、社会制度、经济发展程度、国际环境等各方面都有不同,如果不能完全正确地认识到这些不同,谈判就无法进行。我们认为在哥本哈根的我们已经达成了协议,从前简单区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方法已经不能准确地反映各国的能力和发展现状。每个国家应该根据自身的状况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将自己在应对气候变化的进程向外界通报。这是我们对于“区别”的理解。
而对于“共同”,我们认为每一个国家都面临着气候的挑战,我们必须共同做出承诺并付诸实践;同时,由于每一个国家所采取的行动是不同的,我们必须共同对自己的进度做出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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