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7-31 02:21:06
明年1月1日起,除保障城市生产生活和运行的车辆外,其他用途的黄标车将禁止驶入五环路。在明年内完成黄标车淘汰并购置同档次新车的车主将可享受最高2.5万元的鼓励资金和最高2年的财政贴息。
昨日,市环保局、市交通委及市交管局联合公布了黄标车淘汰鼓励标准。
据市环保局新闻发言人杜少忠介绍,鼓励标准分两个阶段执行,明年6月30日前淘汰的黄标车,鼓励资金最高2.5万元,最低800元;7月1日至12月31日淘汰的黄标车,鼓励资金最高2.2万元,最低500元。
杜少忠说,从现在至明年年底期间转出和报废的,并按规定进行机动车尾气定期检测,张贴有效黄色环保标志的车辆可以享受此优惠政策。旅游、省际客运、城市配送、建筑工程运输车(渣土车)于今年12月底前完成报废淘汰的,仍执行第十四阶段的配套补助政策;明年1月1日以后完成报废淘汰的,执行本鼓励政策。
此外,明年10月前北京将组建2万多辆的城市货物运输保障“绿色车队”,保障城市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需要。凡在明年1月1日至12月底前购置绿标车辆的企业和单位,由市财政给予1-2年贷款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