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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约1115万吨标准煤

2009-07-31 02:21:11  


  国家质检总局1月12日发布消息称,截至2008年11月底,高耗能特种设备共节能约1115万吨标准煤,实现了年初预定的节能1000万吨标准煤的目标。

  高耗能特种设备是指耗能较大、在用数量较多、节能潜力较大的锅炉、换热压力容器、电梯等特种设备。

  2008年,质检系统在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试点工作方面开展了“三个万的节能工程”,即实施1万台工业锅炉节能改造、10万台工业锅炉水处理达标和20万名工业锅炉司炉工培训。

  截至2008年11月底,质检系统组织开展了9672台工业锅炉的节能改造、106294台工业锅炉水处理达标、215560名司炉人员节能知识培训,共节能约1115万吨标准煤。

  数据显示,如果我国将工业锅炉的平均热效率提高10%,每年可节煤4100万吨以上;将20万台换热压力容器逐步更新为高效换热容器,则每年多回收的热量可折合标准煤3000万吨;在新电梯产品上全部使用永磁同步电机等节能技术,每台电梯可节能30%,仅此一项每年电梯用电可减少13亿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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