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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环保局拟建国家二氧化碳报告制度

2009-07-31 02:21:38  
  日前,美国环保局(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提议建立一个全国系统,报告主要排放者的二氧化碳和其他温室气体排放情况。

  该登记制度最初于2007年的一项能源法案中提出,美国总统奥巴马的2010年预算概要也为该制度提供资金支持。登记制将为二氧化碳和其他温室气体的监管奠定基础。

  环保局局长利萨·杰克逊(Lisa Jackson)在一份声明中表示:“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必须处在最佳信息的指导之下。通过新的报告制度,美国将拥有全面和准确的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登记制是帮助我们更好地保护健康和环境的重要步骤。”

  美国总统能源与环境协调员卡罗尔·布朗纳(Carol Browner)表示,美国环保局将发布一项发现,表明二氧化碳有害于公众,该文件还将引发对二氧化碳的监管。

  美国商会(Chamber of Commerce)、美国制造商协会(National Association of Manufacturers)等商业团体警告说,如果美国环保局在《清洁空气法》(Clean Air Act)之下推行二氧化碳监管,可能会迫使整个经济突然停滞不前。

  一些团体表示,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urities Exchange Commission)现在应该要求企业向投资者披露二氧化碳规章给其收益造成的负担,因为美国环保局利用的诉讼或其他手段可能对企业的底线产生实质性影响,登记制加剧了这些团体的论点。

  美国气候风险投资者网络(Investor Network on Climate Risk)主任明迪·卢伯(Mindy Lubber)表示:“证券交易委员会应该保护投资者免受其面临的气候变化风险,无论这些风险是来自直接的实际影响或新规章。股东们应该知道,他们的投资组合公司究竟是能够成功管理气候风险,还是面临着潜在风险。”该网络是由77家金融投资机构组成的集团,管理着大约7万亿美元的资产。

  美国环保局表示,大约1.3万座设施将会涵盖在拟议的登记制范围之内,这些设施总计约占美国温室气体排放的85%到90%。

  据道道-琼斯金融通讯社报道,环保局局长利萨·杰克逊表示,“如果能够谨慎和理智地运用《清洁空气法》,它或将成为一种管理某些温室气体排放源的合理机制。”

  她还表示,该法案授予环保局自由裁量权来监管排放,环保局“并不需要直接管理所有的排放源,无论其规模大小”。

  但是法律专家认为,美国环保局将要发布的发现和温室气体规章,将可能给予许多团体法律基础,让他们来挑战几乎所有排放源,例如学校、医院和割草机。

  美国环保局称,新报告制度的要求将适用于化石燃料和工业化学品的供应商、汽车和发动机制造商,以及排放量等于或大于25000吨的大型温室气体直接排放者。这个数值线相当于4500辆客车年温室气体排放量。美国环保局表示,绝大多数小企业不需要报告其排放量,因为它们的排放量远远低于这一数值。

  新报告制度涵盖的直接排放源将包括能源密集型部门,例如水泥生产、钢铁生产和发电,以及其他能源密集型业务。

  美国长盛律师事务所(Troutman Sanders)合伙人彼得·格拉泽(Peter Glaser)表示:“环保局可能会发现,将《清洁空气法》下的温室气体规章仅适用于最大排放者,比预想的要困难得多。”格拉泽表示,一旦环保局开始实施在《清洁空气法》下监管二氧化碳的方式,它将具有强制性的法律责任来执行,该规章将对所有经济领域里大大小小的排放源施加强制要求。

  2011年,企业必须向美国环保局报告其2010年年度排放状况,汽车和发动机制造商则可从2011年开始。环保局表示,为符合报告制度的要求,预计产业界在第一年将花费1.6亿美元,以后几年大概需要1.27亿美元。

  美国总统奥巴马表示,希望国会通过立法,限制温室气体排放量,并创立污染权交易市场。但是政治分析家表示,美国政府正在利用通过《清洁空气法》监管二氧化碳这种威胁方式,鼓励国会不大情愿的议员通过政府的气候变化议程。有人认为,《清洁空气法》过于生硬,作为一种调节手段,气体监管将影响整个经济。

  无论是国会制定的法律,还是环保局的规定,登记制都将为这两种类型的规章提供数据。奥巴马政府2010年预算建议为环保局增加1900万美元的资金,用于支付新登记制的费用。奥巴马同时说明,2012年后的10年里,美国政府将在“气候收入”中筹集大约6460亿美元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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