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7-31 02:21:48
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来源于2005年2月16日正式生效的《京都议定书》,即在2008至2012年的5年间,39个工业发达国家必须将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在1990年的排放基础上再削减5.2%。而在此期间,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不承担减排义务。为了激发发达国家的积极性,同时也提高发展中国家的参与度,《京都议定书》提出了一个基于市场的清洁发展机制,简言之,就是发达国家用“资金+技术”换取自身很难再减下来的温室气体的排放权。
截至3月30日,全球获联合国批准的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为1539个,中国已经有501个注册项目,居世界首位。排在第二位的是拥有411个注册项目的印度,随后为156个项目数的巴西。
这些项目预计将为来自风力发电农场、太阳能电厂、小水力发电厂、生物能发电或工业气体清除等领域的投资者提供可交易的碳信用额度。我国的获批项目中有很多是水力和风力发电项目,还有些项目旨在从煤矿、垃圾和农业废料中回收甲烷。另外,我国还有数百个项目在等待联合国的正式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