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经济”是全球经济发展的最佳模式之一
面对气候变暖的重大挑战,世界主要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已达成发展低碳经济的共识:以经济发展模式由“高碳”向“低碳”转型为契机,通过市场机制下的经济手段激励推动低碳经济的发展,以减缓人类活动对气候的破坏并逐渐达成一种互相适应的良性发展状态。
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十分重视发展低碳经济,并且也关注着低碳消费方式的问题。1996年,中国政府制定“九五”计划时,提出了节能率平均每年为5%,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包括温室气体排放量)的目标,并实现了这个目标。2001年制定“十五”规划时,又提出节能和减少主要污染排放10%以上,但是最终没有实现。温家宝总理说,我们在“十五”期间没有实现这个目标,在“十一五”期间要实现,尽管任务艰巨,难度极大,但必须坚定不移地执行。为此,“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承诺:到2010年确定单位GDP能耗下降20%的目标;主要污染物(包括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10%的目标。胡锦涛主席于2007年9月8日在亚太经合组织(APEC)会议上的讲话中明确主张“发展低碳经济”,令世人瞩目。
“低碳经济”是全球经济发展的最佳模式之一,低碳消费方式是其重要环节。所谓消费方式,就是在一定生产力发展水平和一定生产关系条件下,消费者与消费资料相结合以实现需要满足的方法和形式,是消费的自然形式与消费的社会形式的有机统一。低碳消费方式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的根本要求,是低碳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低碳消费方式回答了消费者怎样拥有和拥有怎样的消费手段与对象,以及怎样利用它们来满足自身生存、发展和享受需要的问题。它是后工业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生产关系下消费者消费理念与消费资料供给、利用的结合方式,也是当代消费者以对社会和后代负责任的态度在消费过程中积极实现低能耗、低污染和低排放。这是一种基于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态化消费方式。环境就是系统,低碳消费方式着力于解决人类生存环境危机,其实质是以“低碳”为导向的一种共生型消费方式,使人类社会这一系统工程的各单元能够和谐共生、共同发展,实现代际公平与代内公平,均衡物质消费、精神消费和生态消费;使人类消费行为与消费结构更加科学化;使社会总产品生产过程中,两大部类的生产更加趋向于合理化。
低碳消费是一种更好地提高生活质量的消费方式
低碳消费方式特别关注如何在保证实现气候目标的同时,维护个人基本需要获得满足的基本权利。由于满足基本需要的人权特性和有限性,在面临资源与环境约束的情况下,应该把有限的资源用于满足人们的基本需要,限制奢侈浪费。人们应该认识到:生活质量还包括环境的质量,若环境恶化,人们的生活质量也最终会下降。在环境资源日益稀缺的今天,低碳消费方式是一种更好地提高生活质量的消费方式。
低碳消费方式体现人们的一种心境,一种价值和一种行为,其实质是消费者对消费对象的选择、决策和实际购买与消费的活动。消费者在消费品的选择过程中按照自己的心态,根据一定时期、一定地区低碳消费的价值观,在决策过程中把低碳消费的指标作为重要的考量依据和影响因子,在实际购买活动中青睐低碳产品。低碳消费方式代表着人与自然、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的和谐共生式发展。低碳消费方式的实现程度与社会经济发展阶段、社会消费文化和习惯等诸多因素有关。因此,推行低碳消费方式是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
由于“低碳程度”不同,涉及的具体内容也各异。在目前我国社会条件下,广义的低碳消费方式涵义包括五个层次:一是“恒温消费”,消费过程中温室气体排放量最低;二是“经济消费”,即对资源和能源的消耗量最小,最经济;三是“安全消费”,即消费结果对消费主体和人类生存环境的健康危害最小;四是“可持续消费”,对人类的可持续发展危害最小;五是“新领域消费”,转向消费新能源,鼓励开发新低碳技术、研发低碳产品,拓展新的消费领域,更重要的是推动经济转型,形成生产力发展新趋势,将扩大生产者的就业渠道、提高生产工具的能源效益、增加生产对象的新价值标准。
从经济学上讲,消费包括生产消费和非生产消费。生产消费是指生产过程中工具、原料和燃料等生产资料和生产劳动的消耗。非生产性消费的主要部分是个人消费,是指人们为满足个人生活需要而消费的各种物质资料和精神产品;另一部分是非生产部门如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对物质资料的消耗。因此,推动“高碳消费方式”向“低碳消费方式”的转变应该是全社会的共同职责,只有这样才有利于实现国家利益、企业利益和公民利益的最大化。
推行低碳消费方式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
政府、企业、公民和社会组织在形成低碳消费方式中所能发挥的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政府引领低碳消费方式。一是培育全民低碳意识,营造低碳消费文化氛围。通过通俗易懂、丰富多彩的宣传,影响公众行为,促使他们接受新技术,从而既能满足未来的能源需求,又能确保温室气体的减排。二是完善政府激励低碳消费的法规政策。一方面政府要出台政策和法规鼓励企业、公民和社会组织实行低碳消费,如制定奖励措施,对于开发低碳产品,综合利用自然能源,投资低碳生产流程的企业,给予支持和鼓励,并在贷款、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另一方面抑制消费主体的高碳消费方式。三是政府机构应从自身入手,带头节能减排。政府部门和单位通过早期采用、购买最新先进技术与产品等措施,为其他部门树立榜样。如率先使用节能减排型设备和办公用品,尽可能将办公大楼建设或改造成节能型建筑,制定和实施政府机构能耗使用定额标准和用能支出标准,实施政府内部日常管理的节能细则,制定政府节能采购产品目录,推行政府节能采购。
——企业主导低碳消费方式。企业既是全社会推行低碳消费方式的“瓶颈”,也是“桥梁”。“瓶颈”是指企业是能源消费和碳排放大户,由于社会低碳消费意识的增长,低碳消费方式作为价值考量标准,促使企业不得不进行技术革新,降低能耗、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实行环境友好的排放方式。实现企业生产性消费的低碳化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需要企业具有减排的社会责任意识并投入资金和人力资源,通过技术创新降低企业单位能源消费量的碳排放量,最终实现企业生产消费过程中能源结构趋向多元化和产业结构升级。“桥梁”是指企业也是低碳消费产品的提供主体,是联系低碳生产性消费和低碳非生产性消费的桥梁。低碳消费方式作为一种新的经济生活方式,给经济发展和企业经营带来新的机遇。只有企业提供了低碳节能的消费品,使公众在超市或其他商场购买产品时根据低碳化程度有所选择,才能有更广泛、深入地推行全民低碳消费方式的物质基础。
——社会组织积极推进低碳消费方式。社会组织是现代多元治理结构中的重要主体,对促进低碳消费方式的全民化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其分布广且深入社会各阶层,以其自身的布局优势比政府能更广泛、深入地开展节能减排、低碳经济的宣传教育活动;同时,比如说环保组织本身就是一类很重要的社会组织,这说明社会组织会更易于接受低碳消费的理念,并且积极实践、热忱推广。
——公民广泛参与低碳消费方式。公民参与低碳消费方式需要关注“5A”:一是Awareness(认知性),即对低碳消费方式的了解和认知;二是Availability(可行性),即低碳消费方式的现实实用性和对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有效性;三是Accessibility(可操作性),即低碳消费方式的可操作性;四是Affordability(可承受性),即人们实行低碳消费方式的经济成本可以承受;五是Acceptance(可接受性),就是在道德价值和安全可靠等方面的社会接受程度。毋庸置疑,公民的消费方式会在点滴之处积少成多,成为新时代社会价值取向的“风向标”。
综上所述,消费既是生产的终点,又是生产的起点,低碳消费方式是人类文明进步的表现,有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有利于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有利于形成新的产业及推进产业结构的改变,有利于改善就业结构、扩大就业,有利于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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